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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汰高耗能企业 优化第二产业——北京市工业节能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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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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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及2006年节能成绩 “十五”期间,北京市以年均5.9%的较低能耗增长,支撑了12%的经济较快发展。万元GDP能耗由2000年的1.31吨标煤,下降到2005年的0.80吨标煤,下降38.9%,万元GDP能耗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仅高于广东省的0.79吨标煤,位居全国各省市第二位。 2006年,全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节能降耗工作又取得新进展。一至三季度,全市能源消费量为4315万吨标煤,比去年同期增长4.5%,同期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13.2亿元,同比增长12.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37,比“十五”期间0.5的平均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78吨标煤,比去年同期下降6.9%,预计全年万元GDP能耗可下降4%以上。 2006年 全市水资源消费量为34.3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6%,万元GDP水耗为44.4立方米,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1.2%。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增长较快,带动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显著下降。目前工业能耗仍是全市能耗的主体,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6.5%。2006年一至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3.8%,降幅居全国第一,对全市能耗下降的贡献率约为65%,是前三季度全市总能耗下降的主要动因。 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效应明显,成为节能降耗的示范区。一至三季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元GDP能耗仅为0.16吨标煤,为全市最低,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0.5%;高技术产业密集的海淀区,万元GDP能耗为0.42吨标煤。 高耗能企业停产搬迁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有效降低了能耗。完成搬迁调整高耗能、高污染企业144家,27种传统工业产品退出生产,基本消灭小水泥、小玻璃、小造纸、小钢铁等生产企业,2006年焦化厂正式停产搬迁,“十一五”期间将陆续搬迁调整首钢、化二股份公司等重点高耗能企业。 初步建立了GDP能耗公报制度。在全国率先以季报的形式公布全市能源、水资源的消耗情况,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了各级政府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开展。 明确了工业开发区项目准入的能耗标准。发布了《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北京市工业能效水效指南》,为开发区企业的能源集约利用制定了量化标准,对提高全市开发区能源利用的集约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6年初,各开发区据此标准拒绝能源使用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涉及总投资超过25亿元,有效规范了投资项目用能。 加强高耗能行业监管。以石化、冶金、建材、电力、供热等行业为重点,通过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进行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产品能耗明显下降。出台了《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10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17家清洁生产审核阶段性验收,支持了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改造;对我市135家年综合能耗2万吨标煤以上的单位开展了节能监测执法检查。 二、“十一五”期间将继续抓好工业企业节能 到2010年,工业领域万元增加值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30%。 主要内容包括: (1)以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耗能多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66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建立并启动“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全面推行高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 (2)组织编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方案;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中高费改造项目的突破,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 (3)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构建约束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能源效率准入标准,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 三、2007年节能目标的工业节能主要措施 2007年北京节能减排的年度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5%、单位GDP水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10%。 为了保证此目标的实现,在工业企业方面将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1、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完善软件、移动通信、生物医药和数字内容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关村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中芯国际第二条生产线、康宁玻璃、现代二工厂、奔驰汽车、首钢冷轧等项目建设。 积极推动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发展。落实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逐步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继续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集约利用能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加快金融街、商务中心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配套服务产业;促进临空经济区、奥林匹克中心区内部资源整合。 加快退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行业。按计划推进首钢压产400万吨和东方石化公司所属化二、有机实施停产搬迁;制定我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开展三热“上大压小”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小煤矿整顿关闭步伐,按国家有关规定关闭16种小煤矿。 2、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工程 力争太阳宫、郑常庄燃气热电厂如期建设完成;落实50家高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分解工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重点推进50家高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建设“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成30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高耗能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在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培养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试点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 3、强化统计基础工作 出台《北京市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生产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加强相关能源供应部门的统计工作;完善全市和分区县能耗、水耗公报制度,修订季度能源消费量的计算方法,实行分区县单位GDP水耗的季度公报制度,建立分行业能耗的年度公报制度;结合全国建筑物能耗统计的试点工作,研究制订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并适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物能耗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统计方法。 4、加强分类计量体系建设 发布《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督促300家重点耗能单位做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工作;总结电、热计量改造试点工程经验,加快分类计量体系建设;研究分类计量管理办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建立信息监测平台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力争实现对50家政府机构和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继续完善能源和水资源统计监测制度;整合现有能源、水资源、环保统计信息资源,研究建立全市统一的能源消耗、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共享和监测平台;研究建设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监测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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