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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色照明技术
 

  2004年,“北京市(百万只)绿色照明工程”启动。2005年,《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在本市政府机构、地铁站台、中小学校、二环路内公共厕所全部更换高效照明光源;2006年,市政府把在全市2046所中小学校更换高效照明光源列入“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7年,我市在全市293所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一、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
  截至2006年11月三年间政府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累计推广安装180万只节能灯,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迈出了扎实的一步。目前,全市2046所中小学校、全市1263座二环路以内公共厕所已全部安装节能灯;地铁全线70座车站及一、二线,十三号线、八通线的114公里隧道更换了高效照明光源;市属54家政府机构、部分宾馆、商厦、医院等也使用了节能灯,部分单位还安装了照明节电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监测结果测算,180万只节能灯一年可节约用电3900万度,节约电费2800万元,减排二氧化碳38700吨,二氧化硫1164吨,氮氧化物1700吨。
2007年,在全市293所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绿色照明工程,更换各种类型高效照明光源10.1万只,各种类型、不同规格电子镇流器4.0万只,各种类型高效灯具0.86万只,预计每年节电量约389.2万度,减排二氧化碳3880吨、二氧化硫116.8吨、粉尘1058.6吨。
项目投资以自筹为主,按一定比例采用政府补贴的模式安排投资。按照向农村倾斜、向公共事业倾斜的原则。对地铁车站、宾馆饭店等用户,改造资金由市财政补贴30%、厂商让利20%、用户自筹50%的方式解决;对近900所城区中小学校用户,采取市财政补贴60%、各区自筹40%的方式,对10个远郊区县的中小学校用户,则全部由政府出资。

  二、2008年推广重点
  实践证明,绿色照明工程取得了多赢局面。下一阶段,绿色照明工程将重点在首都功能核心区、涉奥部分领、市区两级政府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大型商业机构等领域推广。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引导,市区联动、向郊区倾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单位给予不同比例的政府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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