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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签署旅游合作协议
 

  2007年,我市按照国家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开发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京津冀旅游合作。

  4月18日,我市与天津市、河北省签署旅游合作协议。协议在建立区域旅游协作机制、统筹三方旅游发展规划、打造京津冀区域旅游品牌、策划奥运旅游行动合作计划、推进旅游企业合作、规范整顿旅游市场、完善安全救援应急机制等方面确定了合作意向或具体举措。

  协议明确:三方定期召开区域旅游协作会议和旅游推介会;相互推进旅游发展规划的融合和衔接,支持重大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策划设计、统一发布共同的旅游宣传口号,联合推出若干条精品旅游路线或旅游产品,共同开展旅游景区(点)导游培训;建立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的优惠价格协作体系;各方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旅游节庆及特色旅游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对方的旅游企业;以两市一省目前的旅游质监投诉电话为基础,建立三方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

  在此之前,我市依据承德资源优势,着眼于支持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先行与承德市签署了奥运旅游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规划协调,将承德纳入大北京旅游区域框架,合理划分旅游功能;联合开发跨区域的旅游精品线路,共同组织包装奥运旅游产品,开展针对性的主题促销活动;北京力争将承德市旅游宣传资料和旅游信息进入北京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实现两地旅游网络连接;双方将共同创造条件,协调政策,利用资本的手段,促进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旅游企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旅游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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