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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本市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方案基本确定;企业年金制度出台,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形成;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及学生和学龄前婴幼儿医疗保障制度的前期调研和方案制定已完成,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开始从城镇职工向城镇居民覆盖;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并实施,从制度上解决了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负担重的问题;将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制度上纳入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到2006年末,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08.2万人、679.5万人、482.2万人、465.3万人和263.3万人。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07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扩大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
——贯彻实施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根据国务院38号文件精神和劳动保障部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发38号文件,实行养老保险新规定的第一年。要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政策培训,确保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试点。“十一五”期末建立起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积极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集体实力较强的村和参保意愿较强的大龄农民群体上。2007年计划新增参保人数3万人,全市农保覆盖率达到35%。
——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做好建筑业、餐饮服务业、高危行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2007年农民工工伤保险要新增40万人,全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增加20万人。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加大分类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力度,促进城乡救助工作统筹协调发展,保证各类救助制度有效衔接,保证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进一步理顺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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