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 ENGLISH  
10.3 资源综合利用
 

  10.3.12006年工作情况

  ——编制并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

  

  ——编制并实施了《北京市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初步制定本市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以崇文、海淀、朝阳3个区为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共认定153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各类废物1406.6万吨。

  

  ——推进阿苏卫、董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南宫、六里屯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减少我市生活垃圾填埋量,提高资源化水平。

  

  ——废轮胎、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利用示范项目进展顺利。  

  

  ——新建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八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5%和57.5%。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建设,在垃圾楼、转运站等地试点加装垃圾分类装置。

  

  10.3.2 2007年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配套出台我市的实施细则。

  

  ——继续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并启动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

  

  ——继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污泥综合利用,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加快促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综合处理厂等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

  

  ——建设完成电子废弃物处置、废旧轮胎和废塑料再利用示范项目。

  

  ——石热、高井、太阳宫、郑常庄等热电厂全部使用中水。

  

  ——进一步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加强对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规范管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有偿回收居民废旧家电,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废弃物无偿交付指定企业处理,在销售环节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政府对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给予适当补偿。

  

  ——确定1~2个区县、2~3个园区、10~15家企业作为首批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指导其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培育再生资源产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规范的社区回收体系;发展专业化分拣中心,逐步代替摊群式集散市场;探索建立市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化,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通过改造升级提升加工水平;加强对再加工企业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再生产品市场消费环境。

    [关闭窗口]
    单位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总机:(010)66415588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4924号
    网站地图 制作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