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北京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41天,超额完成年初65%(238天)的目标。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降低约7.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降低约5.2%。
10.2.1 2006年主要工作
——实施了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总体进展顺利。北京市区共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1479台(5290蒸吨),超额完成计划。西城区府右街平房小煤炉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完工。组织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完成更新淘汰老旧出租车1.4万辆、老旧公交车3038辆。启动了柴油车污染治理和油气回收治理示范工程。完成高井、京能、华能和首钢电厂烟气脱硫、首钢卢沟桥钢渣消纳、燕化汽油装车密闭化等项目。北京焦化厂7月正式停产,首钢2号焦炉5月初停产。按照“5个100%”的要求,开展了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工地扬尘控制收效明显。
——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批准发布了市级重点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出台了《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落实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了5个农村生物质气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村试点建设。启动了20个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综合示范区工程项目,在50个较大的猪场、奶牛场进行畜禽粪便治理。海淀和大兴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郊区23个乡镇、170余个村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
10.2.2 2007年主要任务
坚持落实北京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为中心,落实年度削减计划,积极研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预防和治理并重,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全市环境保护投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城市环境质量。
——继续加大燃煤污染控制。在2007年前完成中心城1105台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远郊区县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并实施集中供热;推进高井等五大燃煤热电厂高效尘、脱硫和脱氮治理工程。
——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控制机动车排放,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做好2008年前实行国Ⅳ排放标准的准备工作。
——按计划推进首钢压产400万吨和化二、有机化工厂停产搬迁;加快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
——加快中心城和新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研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和超总量排污。
——出台《北京市清洁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的源头预防项目。在化工、建材、电镀等重点行业培养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