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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3季度,北京市能源消费量为4315万吨标煤,同比增长4.5%;GDP增长与能源消耗增长之比为1∶0.37。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为0.78吨标煤,比上年同期下降6.9%。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40吨标煤,是全市万元GDP能耗水平的一半,不到工业的1/3,成为带动全市综合能耗下降的主要力量,同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3.8%,也是2006年北京市能耗下降的主要因素。

10.1.1 2006年主要举措
——健全法规政策,保障节能进程。出台了《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决议》等法规;发布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2006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多部规划;制定了《发展热泵系统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
对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严把准入关;明确工业开发区项目准入的能耗标准,发布了《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北京市工业能效水效指南》;初步建立了GDP能耗公报制度,率先在全国以季度公报形式向社会公布全市能耗、水耗情况,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节能责任,建立节能考核体系,将我市“十一五”时期节能20%的目标按年度、区县、产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分解;整合了全市能源管理机构,调整组建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
——狠抓关键领域,突破节能重点。深化政府机构节能,全面开展54家政府机构试点计量改造工程和1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强化建筑节能,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率先出台《北京市绿色建筑标准》及《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截止到2005年底,北京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20544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总量的40.1%,每年节能1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加强工业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监管。启动了10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完成17家验收。2006年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38吨标煤;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3.8%。
解除了对小排量汽车的禁行限制,并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
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2006年全面完成全市18个区县2046所中小学校更换高效照明光源工作,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150余万只,惠及120余万名中小学生。绿色照明工程实施3年来,已推广高效照明光源180万只,年可节约用电3900万度。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节能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成功举办了“2006北京节能环保展览会”,共接待观众7万多人次,同时举办了4个高层论坛,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开展了“节能医生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请节能专家走进普通市民家庭指导节能。在媒体上,开展形式活泼的专题节能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编写节能知识读本、开展“节能教育进学校”活动。
10.1.2 2007年工作思路
1.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六大体系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适时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陆续出台建筑节能条例、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完善节能政策体系,开展节能政策前期调研,研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节能、新能源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制定产业退出(禁止、淘汰)目录、实施能耗超限额加价收费、建立差别化能源价格体系等措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
——建立监督执法体系,根据《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尽快建立节能执法队伍,明确执法主体,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执法。
——制定指标标准体系,研究制订本市行业及产品能耗标准,包括公共建筑供暖空调节能监测标准,直燃机、中央空调系统机(泵)节能监测标准等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
——推广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化“节能医生”的作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制订节能服务机构选聘办法,搭建服务机构平台,培育规范的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体系。
——探索循环经济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以及资金支持等政策,大力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健全机制、体制,逐步建立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2.完善节能基础工作,实施五大工程
——实施工业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工程,建立“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
——大型公建节能推广工程。加快既有非节能建筑与用能设施的改造。
——政府机构节能示范工程。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启动20~3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
——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工程。重点推广蓄冰制冷、变频调速、新型建材等新技术。
——绿色照明工程。在全市所有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和部分医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3.保障节能降耗环境,建立“四项制度”
——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十一五”时期节能20%目标分解方案,落实节能责任,探索建立节能业绩考核体系。
——完善GDP能耗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及分区县、分行业的能耗情况。
——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
——加快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
4.坚持科学降耗,夯实“三项基础”
——完善能源统计体系。摸底调查本市能源利用状况,细分能源统计区域行业品种等内容,理顺统计渠道。
——加强分类计量体系建设。研究分类计量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计量信息化建设。
——建立能耗信息监测平台。加强全市能耗监测,实现对50家政府机构和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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