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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金融政策导向
 

2.4.1 2005年国家金融政策基本取向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保持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的适度稳定增长,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防止通货膨胀和防范金融风险。预期调控目标是,狭义货币供应量M1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均增长15%,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为2.5万亿元。
  2005年,国家将继续改善金融调控方式,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在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的同时,着力解决信贷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增长偏快、部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引导金融企业优化信贷结构,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切实增加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的贷款,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国家将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地处置各类金融隐患,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2.4.2 2005年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重点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传导和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注重监测、分析的深入性,突出传导、执行的有效性,着力提高金融宏观调控在北京地区的实施效果,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1.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平稳增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货币信贷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与分析,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的分析能力,及时发现和预见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准确把握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改善金融调控,完善货币政策传导途径,健全间接调控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导、稳定微观主体预期和行为,进一步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促进货币信贷平稳合理增长。
  2.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强和改进“窗口指导”
  深入研究北京市信贷资金在各经济部门、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支持首都经济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农村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和农业发展现状,分析远近郊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农贷情况,择机出台加强“三农”支持的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努力改进支农金融服务,形成农业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切实增强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
  努力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金融政策环境,在信贷准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落实公平待遇原则,引导金融机构转变观念,合理调整客户定位,充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贷工作,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推动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3.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已出台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充分发挥利率监测系统的作用,开展对北京地区金融机构利率水平的监测分析,定期对商业银行进行通报,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健全资金风险定价机制,提高贷款收益覆盖风险溢价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工具管理
  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管理,密切监测商业银行流动性变化。强化再贷款管理,加强对已发放再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清理回收,进一步完善再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新增再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再贴现的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指令交易制度,调整北京地区的再贴现操作方式,把再贴现与商业银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工作结合起来。
  5.推进金融改革,做好农信社改革资金支持工作
  2005年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的一年,也是北京市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关键的一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关注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进程,随时掌握北京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度和增资扩股工作,积极做好北京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工作。做好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前的测算、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发行与兑付条件,实行动态真实性、合规性的监测与考核,切实发挥资金扶持政策对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的正向激励效应,使辖区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得到转换,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6.加强外汇管理和服务,促进首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继续稳步推进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在北京的顺利实施,坚持依法行政、管理与服务并重,促进首都经济进一步对外开放。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核销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审核手续,实施信用分级企业的进出口总量核销,方便企业和个人真实性用汇,促进北京地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在坚持真实性审核的原则下,为跨国公司提供灵活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提高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开展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协助北京市政府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不断扩大境外投资规模和范围。


(执笔:谢建华 任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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