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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城乡二元结构现状
 

  北京市城乡二元结构表现在:一是存在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即,北京人与外地农民工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和制度政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产生的二元结构;二是存在城乡二元结构,这是最基本和根深蒂固的二元结构;三是区域二元结构,即城南与城北、近郊与远郊存在明显的差别,政府也常常对不同区域给予不同的发展政策。
  主要特征是:
  ——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由于自然条件、历史、体制等多方面原因,资金、人口、技术等优势资源在城区高度密集,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水平都随距离市区的加大而迅速下降(详见表6-1)。城区人口高度集中,近郊区和城区,虽然相距并不远,但人口密度和地均GDP相差七倍以上(见下表)。城区内部,不同区域人口密度也非常大,比如在天坛街道,人口密度高达51984人/平方公里,是城区平均水平的近两倍。

 

表6-1不同区域的人口密度、单位面积GDP、人均GDP (2003年)  
人口密度
单位面积GDP
人均GDP
(人/平方公里)
(万元/平方公里)
(万元/人)
  城区
27506
110 893.2
4.03
  近郊区
3565
15174.6
4.26
  远郊区
342
789.0
2.31
  远郊县
161
245.2
1.53

 

  城区人口密度是远郊县的171倍,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是远郊县的452倍。由于近郊区人口密度相对合理,使得人均GDP最高,达到4.26万元/人,城区尽管单位面积GDP达到11.09亿元(略低于香港的12.3亿元人民币/平方公里),但人口密度过高,人均GDP为4.03万元,而远郊区县人均GDP为1.53万元,相当于近郊区的35.9%,城区的37.9%。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引发其他差距的重要原因。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4年后,我市城乡收入差距呈加速扩大趋势。1994年,城乡收入差距为2000多元,1996年超过3000元,1997年超过4000元,2000年超过5000元,2001年就超过6000元,2003年已达到7386元。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例由1993年的1.51∶1扩大到2000年的2.21∶1,2003年为2.14∶1。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较多。目前远郊区县道路长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环卫机械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人均占有量只相当于城近郊区的1/3~1/8。郊区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垃圾消纳等基础设施不配套,限制了郊区城镇承载能力以及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统计表明,到2003年末,未通自来水的村还有75个,未通程控电话的村有4个,800多个村没通有线电视,400多个村的道路没有硬化,400多个村未建医疗点,900多个村未建文化体育场所。山区基础设施更为落后,有2万多人人畜饮水困难。农村一些地区垃圾、污水无人管理,生活环境差。
  ——农民就业渠道单一,农村劳动力市场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目前郊区农村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的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多,郊区完全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纯农户数量和比重还比较大。
  ——农村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郊区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滞后于城区;农村居民绝大多数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所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
  ——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利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失地问题比较严重。农民失地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农民变成了无业、无地、无保障的三无人员;另一种情况是农民土地建成了绿化隔离带。表面上,这些农民没有失地,但实际上土地只能用于绿化,不能进行别的建设,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由于法规不完善以及历史等原因,农民的征地补偿、就业安置等不尽合理,由此引发的集体上访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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