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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长效解决能源问题
 
  ——建立运行调节长效机制。完善应急协调和供应机制,做到早研究、早预测、早启动、早落实,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推进运行调节的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市场调节与行政手段相结合、近期与长期相结合、统一指挥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保障能源总量与结构的双平衡。
  完善市场监控和运行调节机制,健全调控预案,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保障煤电油运气的平稳健康运行。
  ——建立重要物资市场监测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一致、各负其责的原则,利用计算机网络构建了北京市重要物资市场监测平台。
  目前已在全市建立了46个监测点,200多个数据采集点,建立了100%电煤和天然气及原油、90%的成品油、80%工业煤、50%供暖煤和民用煤及液化石油气的市场监测网络。下一步将按照有序进行、不断完善的原则,进行内容扩充和功能完善。
  政企结合、信息互通、科学分析、及时预警,科学处理和有效利用监测信息。
  及时、准确掌握能源等重要物资市场供求状况、消费特征、运行趋势。
  政府及时调控和科学决策的信息支撑。
  ——搞好重点能源战略平衡。加强能源的区域开发与合作,建立双边、多边的长效合作机制,保证能源供应链的有效衔接。
  加快北京地区电网建设,落实奥运电力建设规划,完善电网结构,加快推动与内蒙古等周边地区合作开发火电、风电项目。
  在目前煤炭应急储备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要能源物资的战略储备,保障供应安全。
  支持京郊煤炭生产进行战略调整,逐步压缩本地生产规模。搞好粮食、食用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调运和供应调节,保障市场稳定。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能源价格结构,调整电力峰谷时段,拉大峰谷电价差距,推行差别电价,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缓解供需矛盾,促进能源节约和平衡利用,保障能源供应。
  适当调整水价、供暖费等,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制度,提高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收费行为。
  ——推进能源节约和替代,实现多能互补。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大力推行节约。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
  推广分布式能源技术,实现多能互补。
 
 
(执笔:王英建 程越华 李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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