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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
 
12.3.1 2005年就业形势预测
  预计2005年北京地区需要就业人员77.9万人,其中:城镇需要就业人员47.9万人;要求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有10万人;新增来京务工人员20万人。预计2005年,全市可提供就业岗位49.3万个,供需缺口28.6万个。
  城镇需要就业的47.9万人人员中:新成长劳动力15.4万人(大专以上毕业生6.7万人、中专、技校毕业生8.7万人);复转军人0.6万人;刑释解教人员0.3万人;上年结转失业人员6.5万人;就业转失业人员12.5万人;农转居人员8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劳动能力人员4万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0.6万人。预计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将达到28.5万人。
 
12.3.2 主要措施
  ——推进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乡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将农村富余劳动力统一纳入全市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登记制度,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综合管理力度。
  统筹城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籽种农业、旅游休闲农业和加工农业,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向二、三产业延伸。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就地、就近转移,转向就地转移与跨区域、城乡间大范围转移相结合,转移渠道要从单纯的农村二、三产业拓展到整个城乡二、三产业,转移方式从单纯自发的分散式转移转向有组织的、集群式转移,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努力扩大就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组建创业指导中心,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征集适合创办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技术、服务和管理项目,重点扶持适合首都特点的都市型工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创业项目,综合运用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积极为有创业愿望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担保、市场推荐等“一站式”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就业岗位增加。
  ——通过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拓宽社区就业领域。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将各类市场主体引入社区服务领域,培育社区服务产业链。
  研究制定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的就业促进政策,继续实施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实现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目标,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各种适宜的工作岗位,缓解地区性、结构性就业矛盾。
  ——加快培育适合房山、门头沟地区特点的就业替代产业的发展,拓宽就业领域。结合房山、门头沟两个区煤炭行业和非煤矿山战略调整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向两个区的倾斜力度,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功能,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两个区尽快培育吸纳就业能力比较强的民俗旅游、加工农业、居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加快市场需求导向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就业模式,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融合,形成集失业人员、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与服务、职业介绍、技能教育培训和鉴定、社区就业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
  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以再就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为切入点,统筹兼顾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现年培训30万人以上的培训目标,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创业能力。
 
(执笔:杨玉林 杨志红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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