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 ENGLISH  
12.2 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将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来京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征地农转居人员和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加快推进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工作要做细、风险要规避”的原则,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制定出台城镇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方案;建立并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规范和落实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自收自支、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快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搞好市级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经办和服务工作;实现企业退休人员报销的门诊大额医疗费通过银行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方便退休职工。
  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搞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试点,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区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重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在继续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的基础上,实现养老、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的“四保合一”。
  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救助与就业相衔接,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综合性、多层次、社会化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规范有效的生活保障。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变化,适时动态调整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
 
(执笔:杨玉林 杨志红 周浩)

    [关闭窗口]
    单位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总机:(010)66415588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4924号
    网站地图 制作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