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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中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四种主要形式
※ 开展结对帮扶。本市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和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市内其他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结对帮扶。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为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 专项对口支持。全市各行各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专项对口支援活动。要加大城市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强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
※ 资金或实物扶持。可以赠送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物资,如农村适用的各类建材、图书、体育器材等,或提供农民生产生活中适用的各种设备,或给予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等。
※ 开展志愿推进行动。动员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的人士,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农村志愿者行动。动员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热心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联系指导新农村建设。动员组织大中专院校学生利用假期到农村参加志愿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