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主要举措 健全法规政策,保障节能进程 出台了《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决议》等法规;发布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2006 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多部规划;制定了《发展热泵系统指导意见》和《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
对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 的设计标准,严把准入关。
明确工业开发区项目准入的能耗标准,发布了《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北京市工业能效水效指南》。
初步建立了GDP 能耗公报制度,在全国率先以季报的形式公布全市能源、水资源的消耗情况。
落实节能责任,建立节能考核体系,将我市“十一五”时期节能20% 的目标按年度、区县、产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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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高收入的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主要是以服务型产业为主,单位GDP 能耗( 能源强度) 远少于工业型国家; 而且进入中高收入国家阶段,单位GDP 能耗下行趋势、人均能耗上行趋势将逐渐趋于平稳。从图7-1 世界主要国家能源与经济的发展关系判断,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加速节能效果,将在今后呈现出一个较为平缓的轨迹。经过几十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每万元GDP 的能耗下降已经比较明显,2006 年每万元GDP(2000 年不变价) 所消耗的能源仅为1990 年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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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关键领域,突破节能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节能,全面开展54 家政府机构试点计量改造工程和10 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强化建筑节能,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率先出台《北京市绿色建筑标准》及《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截止到2005 年底, 北京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20544 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总量的40.1%,每年节能1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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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设计节能标准三步走
第一步:1988 年实施30%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二步:1998 年实施50%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三步:2004 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发布6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水平达到了欧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水平。 |
加强工业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监管。启动了105 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完成17 家验收。2006 年1 至3 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 现价) 能耗为1.38 吨标煤; 按2005 年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3.8%。
解除了对小排量汽车的禁行限制,并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
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2006 年全面完成全市18 个区县2046 所中小学校更换高效照明光源工作,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150 余万只,惠及120余万名中小学生。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三年来,已推广高效照明光源180 万只,年可节约用电3900 万度。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节能氛围 节能宣传周期间,成功举办了“2006北京节能环保展览会”,共接待观众7 万多人次,同时举办了四个高层论坛,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开展了“节能医生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请节能专家走进普通市民家庭指导节能。
在媒体上,开展形式活泼的专题节能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编写节能知识读本、开展“节能教育进学校”活动。
| “节能医生进家庭”公益活动,即组织专业的“节能医生”走进普通市民家庭,“诊断”节能情况,提出节能建议,宣传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方法。活动面向社会接受市民报名,并评选优秀节能家庭,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