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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
 
一、节能降耗 二、污染减排,源头治理 三、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一、节能降耗

  2006 年1-3 季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9%,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7.3%。

  • 2006 年主要举措

    健全法规政策,保障节能进程

      出台了《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决议》等法规;发布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2006 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多部规划;制定了《发展热泵系统指导意见》和《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 

      对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 的设计标准,严把准入关。

      明确工业开发区项目准入的能耗标准,发布了《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北京市工业能效水效指南》。

      初步建立了GDP 能耗公报制度,在全国率先以季报的形式公布全市能源、水资源的消耗情况。

      落实节能责任,建立节能考核体系,将我市“十一五”时期节能20% 的目标按年度、区县、产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分解。

      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高收入的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主要是以服务型产业为主,单位GDP 能耗( 能源强度) 远少于工业型国家; 而且进入中高收入国家阶段,单位GDP 能耗下行趋势、人均能耗上行趋势将逐渐趋于平稳。从图7-1 世界主要国家能源与经济的发展关系判断,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加速节能效果,将在今后呈现出一个较为平缓的轨迹。经过几十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每万元GDP 的能耗下降已经比较明显,2006 年每万元GDP(2000 年不变价) 所消耗的能源仅为1990 年的三分之一。


     
    狠抓关键领域,突破节能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节能,全面开展54 家政府机构试点计量改造工程和10 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强化建筑节能,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率先出台《北京市绿色建筑标准》及《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截止到2005 年底, 北京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20544 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总量的40.1%,每年节能1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北京建筑设计节能标准三步走

      第一步:1988 年实施30%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二步:1998 年实施50%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三步:2004 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发布6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水平达到了欧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水平。


      加强工业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监管。启动了105 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完成17 家验收。2006 年1 至3 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 现价) 能耗为1.38 吨标煤; 按2005 年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3.8%。

      解除了对小排量汽车的禁行限制,并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

      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2006 年全面完成全市18 个区县2046 所中小学校更换高效照明光源工作,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150 余万只,惠及120余万名中小学生。绿色照明工程实施三年来,已推广高效照明光源180 万只,年可节约用电3900 万度。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节能氛围

      节能宣传周期间,成功举办了“2006北京节能环保展览会”,共接待观众7 万多人次,同时举办了四个高层论坛,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开展了“节能医生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请节能专家走进普通市民家庭指导节能。

      在媒体上,开展形式活泼的专题节能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编写节能知识读本、开展“节能教育进学校”活动。

      “节能医生进家庭”公益活动,即组织专业的“节能医生”走进普通市民家庭,“诊断”节能情况,提出节能建议,宣传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方法。活动面向社会接受市民报名,并评选优秀节能家庭,予以奖励。

  • 2007 年思路

  二、污染减排,源头治理

  • 2006 年情况

      2006 年,本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41 天,超额完成年初65%(238天)的目标。全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 年降低约7.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 年降低约5.2%。

    实施了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

      措施,总体进展顺利。市区共完成20 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1479 台(5290 蒸吨),超额完成计划。西城区府右街平房小煤炉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完工。组织实施国家第III 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完成更新淘汰老旧出租车1.4 万辆、老旧公交车3038 辆。启动了柴油车污染治理和油气回收治理示范工程。完成高井、京能、华能和首钢电厂烟气脱硫、首钢卢沟桥钢渣消纳、燕化汽油装车密闭化等项目。北京焦化厂7 月正式停产,首钢2号焦炉5 月初停产。按照“5 个100%”的要求,开展了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工地扬尘控制收效明显。

      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批准发布了市级重点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出台了《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落实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了5 个农村生物质气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村试点建设。启动了20 个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综合示范区工程项目,在50 个较大的猪场、奶牛场进行畜禽粪便治理。海淀和大兴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郊区23 个乡镇、170 余个村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
  • 2007 年工作

      坚持落实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为中心,落实年度削减计划,积极研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预防和治理并重,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全市环境保护投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城市环境质量。

      继续加大燃煤污染控制。在2007 年前完成中心城1105 台20 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 远郊区县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并实施集中供热; 推进高井等五大燃煤热电厂高效除尘、脱硫和脱氮治理工程。

      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控制机动车排放,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 做好2008 年前实行国Ⅳ排放标准的准备工作。

      按计划完成对首钢压产和化二、有机化工厂等企业的调整搬迁;加快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

      加快中心城和新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研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和超总量排污。

      出台《北京市清洁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的源头预防项目。在化工、建材、电镀等重点行业培养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三、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 2006 年情况

      编制并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

      编制并实施了《北京市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初步制定我市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以崇文、海淀、朝阳三个区为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共认定153 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各类废物1406.6 万吨。

      推进阿苏卫、董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南宫、六里屯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减少我市生活垃圾填埋量,提高资源化水平。 

      废轮胎、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利用示范项目进展顺利。

      新建9 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八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5% 和57.5%。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设施17 座,日总处理能力10350 吨,其中堆肥800 吨/ 日( 占总处理能力的8%),焚烧220 吨/ 日( 占总处理能力的2%),填埋9330 吨/ 日( 占总处理能力的90%)。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建设,在垃圾楼、转运站等地试点加装垃圾分类装置。
  • 2007 年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配套出台我市的实施细则。

      继续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并启动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

      继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污泥综合利用,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加快促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综合处理厂等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在北京市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扩大范围从重点行业,静脉产业,生态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四个方面系统规划,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市级试点示范工作,发展有北京特色、具备辐射推广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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