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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一、中小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95%以上是民营企业。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70多万户,占全市的90%以上;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的40%左右,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50%左右,上缴的税收占全市的40%左右,从业人员占全市的60%左右。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保持20%左右的发展速度。

  二、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产业扶持、担保贷款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股权融资等多种开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调控作用。

  支持重点:

  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中筛选的、有产品、有品牌、有技术、有市场、管理团队较好的企业;都市工业、现代流通业、农业产业中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

  工作程序:

  建立科学、公开的筛选机制,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区域,不分大小,全部采取网上公开征集、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支持项目。

  三、推进中小企业“311”融资担保支持工程

  通过资金、政策支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政府、银行、信用机构、担保机构的联动机制,推动信用评价机制的建立,促进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量,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促使银行建立快速审批通道,降低企业申贷成本,缓解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目标:

  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累计为30000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累计贷款担保额超过1000亿元,担保机构由目前的50多家发展到100家。

  工作程序:

  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信用机构评估,担保公司出据担保,协作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支持:

  组建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对贷款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降低贷款成本;对担保工作开展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奖励等。

  四、健全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

  (一) 开展服务机构建设工程

  在现有基础上,支持各区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信息及各种代理服务。在各区县投入一定资金的基础上,由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2005年将对尚未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7个区县加强指导、给予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前在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形成市和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体系。对已成立的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完善组织,明确职能,督促各区县做到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主要职责五落实,保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有效运转,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

  通过争取国家和北京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组建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中心,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搭建创业辅导、咨询培训、财务管理、法律援助、融资担保、市场开拓等若干服务平台,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水平。组建全市中小企业协会,发挥中小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促进自身整体健康发展的作用;协会将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载体、中小企业与政府间的交流平台、宣传推介中小企业的窗口、中小企业平等获取公共资源的渠道。
  通过服务机构建设工程,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从成立到发展壮大的全过程、多方位的综合性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 实施信息网络建设工程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委的共同支持下,加快我市中小企业网站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开通,解决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在市财政支持下,在西城、崇文、通州、顺义四个区首先进行分网建设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力争2005年在6个区县完成分网建设,逐步在18个区县全部建立分网,形成我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体系,用三年的时间把中国北京中小企业网建设成一个有效的信息供给和沟通平台。

  (三) 继续开展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2005年的培训工作将本着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方法的思路,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在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中设立培训专项资金,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银河培训工程”补助资金配合使用,对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给予适当补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针对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刚刚明确的现实情况,加强对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在“银河培训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县作用,重点开展中小企业上市培训、融资培训、信用管理培训、财务培训、市场营销培训、综合管理培训、创业培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等,力争使接受培训人员超过3000人。开展“中国北京中小企业网”在线培训,创新培训载体,灵活培训方式。

  五、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贯彻宪法修正案精神,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目前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我们将加强这方面的调研工作,着手制订北京的贯彻意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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