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是首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实施“法制化管理、计划性开发、市场化运作、保护性利用”的资源管理新模式,推动“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结合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调整,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
一、建立新型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新型考核评价体系,改变以经济增长速度为中心的考核目标,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在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调控考核目标将突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 增加产业导向、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指标 原来的经济增长率、产业结构、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经济领域指标作为预测性指标进行发布,并适时调整 |
二、建立和实施产业评价筛选机制
通过相关标准制定和机制的建立,解决产业项目资源利用标准不清、不细,政策导向不明确的问题,鼓励和支持资源利用效益好的项目优先进入,带动整体资源利用水平的提高。 摸清主要行业和资源、能源投入、产出情况 定期向社会发布每个行业的实际能效(万元增加值能耗、水耗)、土地产出效率(平方公里实现的增加值、税收、就业等)情况。 建立和实行产业项目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宏观政策引导 制订重点资源利用标准,强化市场准入 制定并发布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产业能耗和水耗、环保、就业容量、产业带动效果等方面相关标准,作为产业培育、项目筛选的重要依据。 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促进产业布局优化 建立分工负责、有机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上建立和完善资源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开展产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估 对全市资源利用总体情况和重点资源利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加强分析和评估。 |
三、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科学有效的土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由首都的基本市情决定的,是加强资源集约利用的长期性的重大举措。 (一) 继续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编制和实施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好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整合存量土地资源,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依法处置征用后长期无实质性开发的土地,对难以利用或利用率低的建设用地进行整合、调换。 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土地一级开发体系,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二) 坚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充分利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采取节水、调水、采水等综合措施,确保首都供水安全。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建设和改造农村居民用水设施,开展村、镇集中供水试点,提高农村地区饮用水质量。 发展节水技术,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加大中水管网建设,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改造农业灌溉设施,发展节水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