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循环经济基本内涵 |
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利用”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运作原则是“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简称3R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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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线形发展模式的主要区别 线形发展模式:高投入、低产出、高污染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资源的减量、再用、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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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制定实施循环经济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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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节约能源
公共建筑领域节能
——制定建筑节能目标和符合我市市情的建筑空调标准。制定新建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的能耗标准;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指标下降率以及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执行标准准入制度;
——依法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评估。今后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在项目建设前期,均应对设计方案进行节能评估,符合节能要求的方可开工建设;
——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执行合理用能配额管理。约束新建和既有大型公建从设备选型、安装到系统调试及运行全过程管理;
——制定既有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制冷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积极推行大型公共建筑按不同耗能环节实现分项计量;
——研究建立住宅建筑和不同类型商业建筑的能耗标准星级制度。
交通领域节能
——积极发展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提高机动车运行效率,减少油耗;
——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限值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加快淘汰耗能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
——支持汽车工业的节能技术发展。加大氢燃料电池、生物柴油、LNG以及电动汽车等新技术的研发,加快新型节能汽车的产业化步伐;
——研究制定我市新车油料消耗量标签规定。对进入我市的车辆只有达到油料消耗标准的车才可获得节油标签上市运行。
绿色照明节能
——实施“北京市(百万支)绿色照明工程方案”。力争通过2-3年时间,在全市公共建筑领域原则消灭白炽灯。对已安装使用节能灯的单位,推广使用技术成熟的照明节电系统(节电器);
——引导高效照明产品的市场消费。让居民放心购买即节电又省钱的高效照明产品。
家用电器领域节能
——制定家用电器,尤其是空调、冰箱的市场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不符合我市能耗市场准入标准的家用电器在市场销售和在本市生产。鼓励使用节电家用电器;
——提倡每个家庭,每个人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养成随手关机,关闭电器时同时拔掉插头的良好习惯。
(二)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
——推进太阳能技术在城市建筑上的应用(新建筑从设计入手,老建筑进行示范改造);
——在新村建设中通过太阳能采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
——在部分公共场所(公园),通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应用于办公及照明设备的示范项目,推动全市公园绿色生态化建设。
浅层地能
——加快开发利用步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
——与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技术结合,建设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利用体系。
生物质能
——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生物质能技术在农村的规模化应用;
——通过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厂的建设,利用垃圾焚烧、沼气发电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风能
——北京地区风力资源一般,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区主要位于延庆官厅水库周边地区。目前受国家发改委委托我市有关单位正在该地区组织风力资源的调查。
(三) 重点区域示范
工业生态园区
选择1—2个工业开发区为试点,合理布局不同产品的生产企业,实现企业的共生,合理利用水和能源资源,建设循环经济型开发区。
农业生态园区
拟以新村建设为试点,规划实施三大工程:
——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
——风能开发利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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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推动 |
(一) 政府调节
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资的支持力度
对一些重点项目直接投资或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通过水价、电价等价格政策调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确定再生水价格,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加大实施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力度,扩大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严格按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
——研究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
——加快研究我市垃圾收费体系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
(二) 企业约束
——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产品目录,定期公布参加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实施社会监督。
——在电镀、医药等行业的典型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
(三) 社会示范
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示范项目
拟建设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年处理废旧家电120万台。
废旧轮胎生产胶粉示范项目
拟建设废旧轮胎制胶粉示范项目,同时建设胶粉改性沥青实验中心,进行产业化生产。所生产的胶粉,替代SBS(热塑性丁苯橡胶)用于道路胶粉改性沥青,可降低道路建设成本及噪音污染。
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示范项目
拟建设一座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三位一体的危废集中处置中心,年处理各类危险废物8.5万吨,实现危废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餐厨垃圾处理示范项目
建设1—2个餐厨垃圾处理的示范试点,政府给予支持,同时为我市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借鉴依据。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示范项目
拟在昌平区阿苏卫和通州区董村各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前者采用好氧发酵的方式生产肥料,后者采用厌氧发酵的方式,通过分解生活垃圾,产生沼气发电,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示范项目
拟在大兴南宫和昌平阿苏卫,先期建设两座垃圾焚烧厂示范工程,年可减少垃圾填埋量约60万吨,延长垃圾填埋场10年以上寿命,同时可发电2.5亿千瓦时/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