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顶秀欣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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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物价局 |
| 发布日期:2003-10-13
实施日期:2002-10-13 |
| (京价(房)字〔2003〕4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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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泰福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顶秀欣园二期核价的申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我市相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顶秀欣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顶秀欣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690元,承诺总建筑面积12.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199万平方米。 该项目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你公司可按住房楼层、朝向上下浮动,其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格的3%,分割零售单套整幢(单元)的浮动差价增减代数和为零。即整幢楼房平均价格不得突破3690元/建筑平方米。 特此批复。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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