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首  页 | 职能介绍 | 委 领 导 | 业务处室 | 下属机构 | 办事程序 | 受理大厅 | 政策文件 | 领导信箱 | 在线解答 | 信息公开
发展规划 | 综合计划 | 投资管理 | 物价管理 | 循环经济 | 高 技 术 | 社会发展 | 招标投标 | 区域经济 | 经济运行 | 外资利用
通知通告 | 工作动态 | 办理结果 | 信息发布 | 专  题 | 西药价格 | 中药价格 | 医疗价格 | 收费许可证 简体 繁体 ENGLISH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01-24 实施日期:2000-01-24
(京价(收)字[2000]62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制定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现代通信设施实施远程教育的学校,其学费按照现行成人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每1课时按2课时计价。
  上述有关学校需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远程教育的文件及《北京地区成人学历教学课时审批表》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单位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总机:(010)66415588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4924号
网站地图 制作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