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首  页 | 职能介绍 | 委 领 导 | 业务处室 | 下属机构 | 办事程序 | 受理大厅 | 政策文件 | 领导信箱 | 在线解答 | 信息公开
发展规划 | 综合计划 | 投资管理 | 物价管理 | 循环经济 | 高 技 术 | 社会发展 | 招标投标 | 区域经济 | 经济运行 | 外资利用
通知通告 | 工作动态 | 办理结果 | 信息发布 | 专  题 | 西药价格 | 中药价格 | 医疗价格 | 收费许可证 简体 繁体 ENGLISH
关于公布《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10-22 实施日期:2002-11-01
(京价(政)字[2002]394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总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计委、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市政府第5号令)和国家计委关于《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10号令)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由市物价局主持听证。其中,在一定区县范围内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市物价局可以委托当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二、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和《北京市定价目录》确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本区县的价格听证目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特此通知。
  附: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
     二00二年十月十四日

  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 
  一、义务教育学杂费; 
  二、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 
  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 
  四、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车票价; 
  五、公有住房租金; 
  六、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 
  七、国家计委委托的和市政府要求听证的项目。 
 

 
单位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总机:(010)66415588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4924号
网站地图 制作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