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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方式确定政府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
设定依据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许可方式 招标
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许可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招标时间的规定。
申请材料目录   中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决定形式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向中标人颁发有关行政许可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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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总机:(010)664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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