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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发布----2006年第十七次信息披露会
 
2006-12-12

 

我委主任助理姚飞向媒体记者介绍了两个规划的具体情况

 

 

我委环资处处长黄倩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我委能源处处长高新宇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会场

 

  12月12日上午,我委组织举办了《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信息披露会。我委主任助理姚飞向媒体记者介绍了两个规划的具体情况。我委环资处处长黄倩,能源处处长高新宇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披露会由我委公共信息处处长戴颖主持。

 

 

背景资料

 


 

北京市 “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背景材料

  

  一、规划的创新点 

  是推动循环经济从理论概念步入实施操作的首次规划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北京步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能源、水、土地等资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将是缓解本市资源环境约束,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实际上,循环经济作为20世纪90年代才被正式提出的新理念,近两年在我国早已成为热门话题,环保界、理论界、经济界人士等都在对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探讨和实践,但怎样使循环经济这一先进理念指导实践,怎样推进循环经济这一先进模式的发展,在当前阶段更具迫切性和重要性。为了早日使首都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真正实现循环经济从理论阶段到实施操作的跨越,北京市首次编制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正式对外发布。 

  系统阐述了循环经济的基本体系及其实施要点 

  按照循环经济基本理念,综合研究经济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基本规律及其作用,充分考虑系统联动性、阶段性和整体性,以科学的观点设计具有前瞻性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规划方案。 

  是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的统领性规划 

  把握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其它专项规划的相互关系与衔接,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统领作用。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的实践中,考虑循环经济具体操作的经济性和渐进性,统筹规划,突出规划目标的可行性和规划内容的可实施性。 

  突出体现大都市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的先行探索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把北京确定为中国首批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一个拥有千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大都市特征凸显,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人才资源丰富,在全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需要北京先行垂范,贯彻国家战略意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这也对北京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着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依照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要求,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统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北京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指导方针:突出循环生产、绿色消费和综合保障三大体系

  “十一五”期间,北京发展循环经济将依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根本,以资源节约和再生利用为突破口,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加快生产、消费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通过提升产业生态化水平、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产业,构筑“循环生产体系”;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大力推广绿色产品,转变消费观念,构筑“绿色消费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倡导节约风尚,构筑“综合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大力引导、市场有效驱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本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发展目标:2010年初步建成节约型城市

  到2010年,北京节约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水平位居国内前列;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环境负面影响大幅降低;关键领域的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经济增长方式有较大转变,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较大提升:

  1. 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

  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下降2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全部实现65%的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翻两番,达到260万吨标煤;万元GDP水耗比“十五”末期下降 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零增长、社会用水低增长。

  2. 产业和园区生态化水平较大提升

  到2010年,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行清洁生产;形成完善的产业筛选评价机制,冶金、炼焦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基本退出;完成3~5个生态示范园区建设;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8.4%,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到2010年,工业耗能占全市的比重下降到45%以下,初步建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态产业体系。

  3.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高

  建成覆盖全市,方便、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2010年,二次电池回收率达到30%,废塑料回收率达到60%以上,废旧轮胎回收率达到70%,废旧家电回收率达到80%;实现年60万吨的再生纸生产能力,年300万条的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能力,年300万台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4. 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到2010年,城市六环路以内主要河湖水体基本还清,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市水系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下游水体水质明显改善。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中心城和新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 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基本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标准体系,建成资源节约利用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本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区(县)。

  

  三、规划主要的任务

  1、狠抓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型措施

  今后,“节约”将成为城市发展的基本理念,北京市将切实的以节能、节水为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资源使用总量,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

  > 多角度推行节能措施

  以建筑节能为重点突破。到2010年基本完成政府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部采用65%的节能设计标准,从源头对新建重点用能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价。现有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能材料、技术和产品的使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关停并转一批小型高耗能工业企业;加强对冶金、石化、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监管;提高工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开发燃料电池机动车、混合动力机动车等技术,推广清洁燃料、节油技术和产品。

  > 全方位厉行水资源节约

  鼓励农业节水,到2010年,95%农业灌溉面积实现节水灌溉。严格执行工业计划用水,以亦庄节水型工业园区为试点,带动全市工业节水水平的提高。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厦等大型公建以及洗车、洗浴等行业的用水定额和制度管理,推动节水型社区建设。加强保护水源地,减少输水管网漏失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和雨洪利用。

  >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坚持集中紧凑发展模式,以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盘活土地存量作为节地工作的基本方针,分区引导与管制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大力节约原材料

  加强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鼓励使用再生材料,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

  

  2、推广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快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制订鼓励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技术研发,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

  > 大力发展太阳能

  重点在城市建筑上推进太阳能的应用。实现绿色奥运承诺,支持奥运场馆、奥运村使用太阳能。结合新村建设开展太阳能采暖照明示范工程,实现年推广使用1万盏太阳能灯,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10万平米以上。

  > 推广热泵技术

  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有条件的要优先使用地能热泵技术;鼓励大型公建和住宅小区利用地能热泵技术供暖、制冷。实现到2010年,热泵系统供热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

  > 重视发展风力发电

  加快延庆康西地区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实现本市风力发电的重大突破。到2008年达到5万千瓦的发电量,实现绿色奥运的承诺,到2010年完成10万千瓦发电规模建设。

  > 积极发展生物质能

  积极推广固化成型、沼气利用、焚烧发电、秸秆气化等方式的生物质能利用,加快生物质固化成型以及小型生物质气化炉等示范项目的建设,鼓励开展畜禽污粪的集中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蟹岛、留民营村的沼气利用经验。

  

  3、从产业、企业和园区三个层面全面提升产业生态化水平

  今后北京的产业发展将以发展高端产业为目标,以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率为核心,围绕产业、企业和园区三个层面,逐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生态产业园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 逐步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实施产业项目综合评价,完善项目筛选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实施生态农业工程,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信息、教育、文化等体现国际大都市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实施有序退出,探索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实施产业发展政策,着重促进新城发展协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产业调整和转移,引导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园区集聚。

  > 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

  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逐步推进并完成我市强制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发布并推进实施《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资金支持使用细则及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细则。工业领域重点推行对石化、建材、化工、电力、医药、电镀、冶金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建筑业领域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标准,服务业领域重点针对宾馆饭店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农业领域,重点是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

  > 加强产业园区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对在建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型规划设计,明确园区产业链体系,对入园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全面提升工业开发区的生态化水平。推进农业生态园建设,形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业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4、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传统的消费观念带来了大量消费、大量产生废弃物,未来,我们将以政府采购为切入点,大力推广绿色标识产品,规范和鼓励产品的再利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切实的推进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型消费方式的形成。

  > 政府带头实行绿色采购

  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与示范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目录基础上,制订本市政府采购目录,明确采购标准,发布采购清单,逐步细化采购品种。政府部门应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循环使用的产品、通过环保认证的产品,以及节能、节水和节材的产品。

  > 推广绿色标识产品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细化绿色认证产品种类,大力推广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绿色和有机标志食品,完善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的观念,鼓励居民购买、使用绿色标识产品;增强反复利用意识,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抵制产品的过度包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培养公众自觉的节能、节水和垃圾分类意识等消费习惯。

  > 鼓励和规范租赁业、修理业的发展

  通过规范市场和政策扶持,推动二手商品市场建设,发展租赁中介机构,重点发展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积极促进修理业的发展,建设全市布局合理、便民利民的维护修理网点系统,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优先培训和吸纳本市下岗职工就业,扩大和提高维护修理队伍的规模和水平。通过提高产品的重复使用次数、使用效率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形成修旧利废、减少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5、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是城市的“静脉产业”,对此北京市将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通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建设再利用工程,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形成规模化再利用能力。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心城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 建设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遵循“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作”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和环境的保护。对于废旧家电、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建立专用的回收渠道;以“方便、快捷”的思路,规范、完善、探索多种形式的社区回收网络和分拣中心;在新建小区中合理放置回收站点。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行业的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

  > 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利用产业的发展。针对本市日益增多的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废纸、废塑料等物资,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升加工利用水平,不断改造升级;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技术先进、具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建设规模化的处理和再生利用项目;鼓励再生资源利用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推进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再加工企业的监管,并加快制定再生资源产品标准,推行产品“再生标识”,营造良好的再生产品市场消费环境;在部分产品领域探索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根据分类收集示范街道、小区的经验,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出台垃圾分类品种指导目录,完善社区分类收集设施,引导居民按不同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在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纸张及办公耗材的分类回收;完善运输网络建设,实现分类运输;加快推进远郊区县特别是农村的垃圾集中分选设施建设,实现垃圾集中收集,提高分类率;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

  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改变现行以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一处理方式,积极推行焚烧发电、生化堆肥等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中心城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在本市东南西北建成4个集焚烧、堆肥、填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处理中心,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幅降低最终填埋处置量。

  

  6、搞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

  “十一五”时期,选择1-2个区县,3-5个产业园区,100家重点企业,进行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单位“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作用,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逐步转变,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 培育1-2个循环经济试点区县

  “十一五”期间,结合功能分区要求,选择延庆县等1-2个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典型意义的区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建设。重点包括形成循环链条的生态工业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以企业为单位的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节约型社区和城镇样板工程等。

  > 建设和改造3-5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出台生态工业园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生态循环的原则,完成1-2个生态工业示范园的建设,1-2个现有工业开发区的生态化改造,重点建设1-2个农业生态园。

  > 树立100家循环经济典型企业

  在不同行业选择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托企业所在区县、行业或产业园区的独特优势,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打造一批生态型企业。

  在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进行试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再生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的示范建设,培育规模化的龙头企业,构建资源回收、处理、再生一体化的循环经济链。

  四、配套的政策和保障

  抓两头、促中间

  遵循政府宏观引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一头完善法规、标准,一头狠抓执法、监督,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加强服务、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循环经济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

  完善六大体系,健全保障机制 

  法规规章体系

  ——修订节能法实施办法、制定节能监察办法和节水管理办法,加快研究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或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 

  标准评价体系 

  ——重点围绕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制订《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制冷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风机节能监测标准》、《北京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出台限制发展和鼓励发展领域的相关目录。

  ——严格禁止高耗能、高耗水和资源浪费大的产品进入本市的生产、消费领域。制定本市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建立节能、节水产品的筛选机制。首先从使用量大、能耗水耗高的空调、冰箱、燃气灶等家用电器和卫生洁具入手,禁止进口和销售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探索建立包括经济增长、能源和资源消耗、废弃物回收处理、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等指标的评价体系,用以衡量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建立新建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制度,对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建设项目开展合理用能评价。 

  监督执法体系

  ——成立北京市节能执法队伍。 

  技术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整合中央及市属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力量,组建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的组织、实施与交流,形成促进首都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研发平台。 

  宣传教育体系 

  ——编写循环经济科普读物和指导守则,将循环经济的有关知识纳入大、中、小学生教材;发挥民间社团和群众自发监督管理作用,倡导和鼓励“节约志愿者”行动;举办面向全市的循环经济宣传教育,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推广“节能之星”。 

  中介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队伍。

  ——在节能领域,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培育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壮大节能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专业化公司“节能医生”的作用。

 


 

  
北京市发布“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背景材料

固废资源化有力支撑循环经济发展

 

 


  固体废物资源化强调废弃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它与循环经济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实践中较早的应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是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强化首都职能,加快循环经济建设,《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正式对外发布。

  规划是对全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物处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是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步伐的重要依据,是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也是北京市贯彻和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提高回收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加快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北京市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这个《规划》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宜居社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在提高再生资源产业化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科技自主创新和规划项目的可实施性;在加大再生资源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政府决策和监管职能。

  “十一五”期间,北京发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将依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为突破口,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加快回收、利用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通过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回收网络和集散市场建设,构筑“回收体系”;通过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企业,构筑“再利用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构筑“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大力引导、市场有效驱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实现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社区回收网络为主、多渠道配合的回收体系,固体废物的处理率、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初步建成规模和数量满足需求、空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和加工利用产业构架,并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规模。

  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回收水平

  再生资源回收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基础和保障,“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市、运作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到2010年,废旧塑料回收率达到60%以上,废纸回收率达到8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率达到80%,废旧轮胎回收率达到70%,报废汽车回收率达到95%。

  1、建设完善的社区回收体系

  北京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两个消除和两个提升”。即:以规范收购前端,消除环境脏乱扰民等社会不稳定因素;以专业化物流和分拣加工代替初级摊群市场为主运作模式,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宜居社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效率。通过科学布局回收网点,加快整合和规范现有资源,推进社区回收网络建设。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左右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城八区设置约2000个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原则上以流动站点为主,固定站定为辅,并逐步引入物流配送的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回收。

  2、建设专用回收渠道,提高回收效率

  根据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性质特点,建设专用的回收渠道,探索生产者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和回收处理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危险废物专业收集,建立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系统,利用现有电器经销商和生产商售后服务系统回收废旧家电,建设以大中型汽车维修厂、拆解厂为主的废旧轮胎回收网点,减少流通环节、减少成本和提高效率。

  3、建设管理规范的分拣中心

  以专业化分拣中心代替摊群集散市场为主运作模式,对现有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再造回收体系。分拣中心必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布局要求。其建设位置原则在城市五环路以外,必须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

  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

  尽量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加工利用企业,集中力量支持一批规模较大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扩大其规模和提高其产业化水平;建立废旧家电和废旧汽车拆解中心并形成产业化;提高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和危险废物处理水平。到2010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3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年拆解处理废旧家电300万台,拆解汽车3万辆,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300万条,综合利用废旧塑料50万吨。

  1、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降低最终处置量。

  出台垃圾分类品种指导目录,完善社区分类收集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完善运输网络建设,实现分类运输,“十一五”期间,在大屯、通州、大兴、房山、平谷、昌平等处规划新建垃圾转运站7座,新增垃圾转运能力4860吨/日。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

  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改变现行以卫生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一处理方式,积极推行焚烧发电、生化堆肥等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十一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7座。一是要满足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理能力、垃圾成分和环保标准提高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率。二是要调整工艺技术比例,减少混合垃圾直接填埋量,加快建设高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三是继续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减少污染。到2010年,全市共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3座,转运站12座,具有每日接受1.65万吨原生垃圾、1200吨餐厨垃圾的能力。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比例达到4∶3∶3,基本实现垃圾处理技术的战略性调整。

  2、提高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水平。

  在市区西南部新建北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到2010年,处理处置能力达到8.5万吨/年;在全市建设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利用能力应达到6.9万吨/年。同时提高企业内部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水平,在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应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对设施进一步完善,能力不足的应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3、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提高废旧物资的资源化水平。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符合北京市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分阶段实施。初期主要依托现有企业,集中力量支持一批规模适度、管理先进、符合环保要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长期充分考虑循环经济,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并以此为中心,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研究开发一批急需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

  提高废旧家电的综合处理水平,逐步建立废旧家电综合处理产业链,到2010年电子废弃物处理总规模达到210万台,处理总量达到7万吨左右。

  提高报废汽车拆解产业化水平,大力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科技水平,通过市场机制,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产业化发展。

  提高废旧轮胎资源化水平,重点支持旧轮胎翻新业、废轮胎再利用业,鼓励精细胶粉生产改性沥青,禁止废旧轮胎焚烧。

  提高再生纸加工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年60万吨的再生纸生产能力。

  提高废旧塑料资源化水平,重点发展废饮料瓶再生材料、废塑料生产建筑保温材料项目,支持利用效率高、没有环境污染的其他利用项目,禁止建设废塑料生产裂解油项目。

  4、推广再生产品,提倡绿色消费。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培养绿色消费意识,积极倡导理性消费与绿色消费。大力推广资源再生产品,引导公众优先购买和使用可再生利用的产品,营造良好的再生产品市场消费环境。鼓励进行垃圾的分类存放和废物回收利用。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强物品的反复使用与多次使用;抵制“白色污染”,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自觉实行节约,抵制奢侈、浪费之风,培养绿色生活方式。

  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与示范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目录基础上,制订本市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部门必须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循环使用的产品,逐步提高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的比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活动。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减少人力和材料消耗,推进“无纸办公”,建立废弃办公用品回收系统。

  扶持租赁业和维护业,提高产品的重复使用次数、使用效率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通过市场规范和政策扶持,推动二手产品市场(如二手家电、家具等)建设,发展租赁中介机构,强化监管和服务,重点建设汽车租赁、装备租赁、产品维护、二手产品市场以及中介机构等。

  基本形成固废处理发展运行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将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并规范和约束企业、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分阶段制定和修订有关法律和规章,形成有利于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制环境;制订和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再利用品标识,规范和指导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加工利用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快科技创新,构建技术支撑体系。

  技术革新与进步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支撑条件。重点要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重点支持一批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大学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与国外科研机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科技资源,突出自主创新。

  3、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研究提出有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收费制度,探索生产者责任制。调整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出台激励政策,从而形成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良好政策环境。

  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察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对固体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的现有企业进行整合、规范,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在制定产业发展和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固体废物回收与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政府通过给予直接投资或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符合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要求的产业、技术开发和示范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和产业长期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促进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积极的金融支持。

  4、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协同合作。

  强化信息服务,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科学和高效的管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科研单位等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推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的作用。通过支持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局面。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大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使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自觉利用再生产品。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视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将再生资源利用的有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材,使学生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和回收理念,并成为开展资源回收的志愿工作者;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视,并成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表率;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传播,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

  重视和发挥各类绿色环保组织在宣传教育、参与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这类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的程度。

  加强多方合作,鼓励企业投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成为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及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发展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投资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熟技术与成功经验,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

  1.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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