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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110线昌平(德胜口)至延庆(西五里营)公路改建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的申请》(国投公路文[2007]3号)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就通行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通行费标准
国道110线一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采用开放式收费方式。具体通行费标准为:
进京方向(全程):一类车:25元/车次、二类车:50元/车次、三类车:70元/车次、四类车:85元/车次、五类车:95元/车次。
出京方向(一期):一类车:15元/车次、二类车:30元/车次、三类车:45元/车次、四类车:55元/车次、五类车:60元/车次。
待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出京方向再改按全程收费标准执行。
二、车型划分标准
车型划分标准按统一车型划分标准执行(车型划分标准见附件)。
三、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四、你公司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八公开、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通车之日起执行。
附件:车型划分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车型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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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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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
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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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类 |
≤7座 |
≤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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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 |
8-19座 |
2-5吨(含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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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 |
20-39座 |
5-10吨(含1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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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 |
≥40座 |
10-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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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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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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