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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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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启动奥运场馆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总的要求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32字工作方针,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统筹人口、环境、资源和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有力调控社会资本,逐步解决经济、社会、城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目标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 二、为做好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保持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基础设施融资平台、投资北京服务平台、政策协调平台的建设,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集中力量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全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 2、调整政府投资重点,实现政府投资的“五个倾斜”。一是向郊区基础设施、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倾斜,提升郊区发展水平。二是向轨道交通和城区道路建设倾斜,缓解当前交通拥堵的突出矛盾。三是向农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倾斜,逐步缩小城乡间的差距。四是向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结构升级项目倾斜,重点加强高端行业和优势领域的投资。五是向城乡节水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倾斜,促进可持续发展。 3、推进政府投资管理改革。打破历年来政府投资切块管理和直接拨款的模式,实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向贴息、捆绑入股、基金等方式转变;实现政府投资调控方式从具体项目向注重行业整体规划、区域平衡发展、土地计划供应、信息披露引导、产业政策调控等方式转变;实现政府投资管理模式由被动的审批管理向搞好项目储备、前期研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今年政府投资要力争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对新批准投资建设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要百分之百招标,非经营性项目要百分之百试行“代建制”,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要百分之百稽察并上网公布。 4、以非义务制教育、非基本医疗领域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事业投资和建设的市场化改革。加速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5、按照“存量试点、增量改革”原则,全面放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落实项目特许经营实施办法,打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对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基础设施,转让或出让其经营权和股权,实现存量资本的再投入。 6、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性和权威性,严格控制三环路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启动和推进住房二、三级市场的快速发展。 三、第一批计划安排了续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充分、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审定、已按规定缴纳税费、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的新开工项目。 四、按照《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京政发[1999]31号)、《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公告》(京计政策[2002]2052号)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项目招投标信息发布的通知》(京发改[2004]86号)有关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对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投资北京平台(www.bjinvest.gov.cn)等国家和市政府指定媒体上公布。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市发改委一律不予办理新开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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