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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你区居民就医环境条件,提升区级综合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经我委主任专题会议审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顺义区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区医院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75206平方米,其中新建急诊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48466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18层)、地下二层车库建筑面积11290平方米,改造面积1545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
三、该项目的供水、雨污水排放、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与项目同步实施。请商有关部门落实具体方案,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明确。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
五、 本批复有效期1年。
六、原我委《关于顺义区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5]414号)同时废止。
请抓紧时间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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