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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材料设备交易服务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中标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每项1000元

京发改[2004]第901号

中标价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每项3000元

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

每项6000元

以上收费由委托方承担70%,中标方承担30%。

 

其他服务收费

 

会议室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大礼堂(400平米)

每次500元

京发改[2004]第901号

小礼堂(200平米)

每次300元

其他会议室

每次200元

休息室

每次140元

半天为一次,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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