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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文件依据

100以下

1.5%

1.5%

1.0%

京价(收)字[2002]480号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单独提供编制工程标底服务的,按工程预算的0.2%~0.3%收费;需按图纸计算钢筋量的,除按工程预算的0.2%~0.3%收取工程标底编制费外,还应以计算出的钢筋量按每吨16元加收工程标底编制费。

出售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单项合同估算价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000万元以下的(含1000万元)

按每份200元收费

京价(收)字[2002]480号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按每份300元收费

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

按每份350元收费

1亿元以上

按每份400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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