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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子汇划收费标准
 
 

汇划金额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1万元以下(含一万元)

每笔收取5元

京价(收)字[2001]第205号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

每笔收取10元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

每笔收取15元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每笔收取20元

100万元以上

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说明:1.根据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帐的加急即时业务,以上述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加收30%。
   2.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
   3.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4、银行收取电子汇划费后,不得再向客户收取邮费、电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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