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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方法
 

  承租人家庭应纳月租金额=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应纳月租金额+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应纳月租金额
  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应纳月租金额=租金单价×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使用面积
  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应纳月租金额=租金单价×2×超标使用面积
  租金单价=提租前“分户住宅租金计算表”中标准月租金额×规定的系数(见下表)÷住房总使用面积。
  总使用面积按租赁合同中标明的使用面积计算。
  控制面积标准对应的使用面积=控制面积标准÷1.333
  超标使用面积=总使用面积-控制面积标准对应的使用面积

规定的系数表

 

 

原执行0.55元

的标准租金

原执行0.55元

的标准租金

原执行0.55元

的标准租金

成套住房

5.545

3.506

2.346

非成套住房

4.159

2.629

1.760

 


文件依据:(2000)京房改办字第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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