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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固定资产投资处
电话:(010)66411542
受理内容:
1、上报限上房地产开发、党政工团、市级建筑企业、外省市驻京机构、区县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2、上报限上外商直接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党政工团、市级建筑企业、外省市驻京机构、区县项目项目申请报告;
3、房地产开发、党政工团、市级建筑企业、外省市驻京机构、区县项目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和登记备案;
4、权限内国家和北京市有特殊规定保留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党政工团、市级建筑企业、外省市驻京机构、区县项目等非政府投资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5、权限内国家和北京市有特殊规定保留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党政工团、市级建筑企业、外省市驻京机构、区县项目等非政府投资项目开工计划;
6、上报政府投资的限上党政工团、区县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7、权限内所有政府投资的初步设计概算;
8、权限内所有政府投资的开工计划;
9、权限内所有政府投资的超概算批复;
10、权限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政府投资计划;
1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减免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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