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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研究本市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提出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本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二、具体职责
(一)提出本市经营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目录。 (二)研究确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教育、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中介、公共设施、有线电视、殡葬、福利院、养老院、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等项目的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提出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和调控意见。 (三)负责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审;负责发放收费监督卡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四)制订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原则和相关收费标准、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 (五)组织制订经济适用房价格,研究提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六)研究提出确定城市基准地价、外商用地使用费标准的意见。 (七)调查研究并监督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执行情况。 (八)参与制订本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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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 佳
1960年11月出生,山西定襄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57312部队23分队战士,北京市计委投资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北京市计委能源处副处长、基础处处长,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处长。现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处长。
电话: 66418625 房间号: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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