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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负责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组织编制本委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立法项目的申报;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论证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提出立法建议。 (二)对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按照市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以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需要,组织有关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修改建议。 (四)负责本委行政执法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承办本委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受理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五)制订委内依法行政制度,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推进本委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的法制工作。 (六)组织制订并落实本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理汇编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提供有关法规咨询服务。 (七)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受理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会同稽察办对招投标活动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八)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有关规定,对本委主管的社会团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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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芳
1954年2月出生,北京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副研究员。曾任黑龙江建设兵团五师农工、护士、教师,北京市半导体器件五厂工人,北京市计委干部,北京市计划经济研究所室副主任(正科级)、主任(副处级)、副所长(正处级),北京市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现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处长。
电话: 66411526 房间号: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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