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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举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培训研讨班
 
2008-03-17

市发改委卢映川副主任讲话

 

  建立规划评估制度是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2008年我市将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3月11日~14日在怀柔培训中心分别举办区县和部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培训研讨班。18个区县发改委、38个市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首钢总公司、市发改委有关处室13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为提高培训效果和针对性,会议邀请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周南处长就国家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必要性、评估的主要方法、《纲要》评估主要内容、评估工作要求等作了全面介绍;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薛领博士就西方政策评估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做了专题讲授。听取专家讲课后,各区县和规划编制部门还分别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就如何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培训研讨结束前,发展规划处梁义处长重点介绍了规划发展的趋势、我市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年度评估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并对做好2008年“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市发改委卢映川副主任最后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规划评估已成为现代政府施政和管理的重要理念,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谓“评估”就是“评价”和“估价”。评价,既包括自我评价,也包括社会公众评价。政府工作好不好,不是政府部门自己说了算,归根到底是要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估价,就是说明我们确定的规划目标实现进展如何,我们已做出的各项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实际要求,还存在着什么问题等。因此,各规划编制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针对如何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卢映川副主任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重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评估的作用。第二,要更多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听取普通市民意见,使评估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第三,要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提出是否需要调整的建议。


  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培训研讨班办的很必要、很及时,通过培训与研讨,转变了观念,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对进一步提高区县和部门规划评估工作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发展规划处梁义处长总结发言

 

发展规划处赵晓伟副处长主持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评估处周南处长授课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薛领博士授课

 

部门培训研讨班会场

 

区县培训研讨班会场

 

部门培训研讨班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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