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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督察组到我市督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04-11-02

  近日,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督察组到北京,对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督察、调研。

  检查过程中,市委副书记龙新民、副市长范伯元等市领导及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有关领导,就2003年以来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向督察组做了专项汇报。随后,督察组分别到我市5个区10所中小学及2所高校进行了检查。

  随后,督察组就督察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与市有关领导交换了意见。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提出了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的意见。督察组对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评价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措施扎实有效,制度比较健全,经费保障有力,收费总体规范,群众基本满意。同时也指出了督察中发现的三类15个待纠正、待规范、待研究的问题。督察组对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提出了4点建议:对治乱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办法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朱善璐表示,我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认识,把已取得的成绩作为动力,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2周以内整改完毕。

  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将就督察组指出的上述三类待纠正、待规范、待研究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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