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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6-12-19

京发改【2006】2295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管理北京市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1.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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