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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贷款(日元除外)有关信息及情况(2005年第2期)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与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等国贷款援助机构分别进行了会谈,有关贷款信息通知如下:
一、意大利
2005年3月,意大利政府批准了中意双边财政合作2004-2006年计划项下环保领域合作计划。根据该计划,意方将于3年内向中方提供7000万欧元纯软贷款用于环保项目。条件如下:
1.贷款期限:25年,含5年宽限期;
2.贷款利率:0.0%;
3.采购比例:不低于50%意大利成分,其余可采购中国本地产品、货物和服务;
4.贷款领域:土地资源治理,如防风治沙、生态林业、水土保持及生态治理;水资源项目,如饮用水处理及管网系统、工业及生活节水、小型节水灌溉项目;生物多样性,如野生动物保护区、珍稀物种保护等。
5.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介于300-1000万欧元。
二、奥地利
奥方通报已于2004年调整采购比例政策,将中国及第三国采购比例由原有25%放宽至30%。在此基础上,对水处理项目,奥方还可就个案进一步放宽采购比例限制。
2004年10月,暂停受理国内有关单位申报使用奥地利政府贷款项目。经与奥方协商,现拟按照每年5000万欧元德贷款额度,首先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恢复受理奥地利贷款项目申请(消防项目除外)。
三、西班牙
西方原则支持消防项目,但有关项目应严格遵守西方关于第三国采购比例限制的政策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对消防项目,组织项目单位做好比选工作,对不符合西班牙政府贷款第三国采购比例的项目,不予申报。
四、加拿大
加方已通知中方,自2005年2月起正式停止对华政府贷款业务。此前已提交加方的项目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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