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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富裕农民、繁荣农村,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坚持生态、安全、优质、集约、高效的发展方向,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布局,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节水型农业灌溉系统,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立足首都农业资源条件,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带和产品群,健全种养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支持体系,提升现代农业生产水平。鼓励发展农牧有机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型生产方式,增强农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功能。
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把产业发展与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布局、改造提高的方针,促进农村工业加快发展,优先发展劳动密集、资源节约、适合本地区特点的都市型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和贮运,扶植市场潜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特色旅游开发,整合观光农业项目,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加快农村特色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与改造;围绕便民利民、优化环境,引导发展农村生活服务业。
(二)推进村镇规划建设
立足资源整合、产业培育和人口集聚,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中心镇建设,提高乡镇域和村庄整治规划建设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坚持规划引导和基础设施先行,促进城镇开发与产业配套协调同步。依托产业基地、高速公路和重大基础设施,着重发展经济发达、规模适度、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力的中心镇,初步形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依托郊区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用城镇化带动新农村建设。
开展新村建设试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的原则,加强乡村建设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着重围绕符合规划、长久保留的中心村,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促进形成一批村容村貌整洁、服务设施完善的新村和农村新型社区。搞好乡村规划设计,为农民提供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和住宅设计服务。实行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农民参与新村建设,逐步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继续搞好山区移民搬迁。加大山区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煤矿关闭地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户和居民的搬迁力度,完善生态移民、生产移民和生活移民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山区人口向中心村、小城镇聚居,改善山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改善农村公共设施
切实增加政府投入,实施好一批直接服务农村、符合农民需求、让广大农民受益的项目,使郊区农村面貌特别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明显改善。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区域性和社区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道路硬化、饮水安全、能源清洁、环境美化、信息畅通等问题,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到2010年,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路网系统,农民饮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以搞好垃圾、污水、厕所、道路整治为重点,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运送、区处理”模式,初步建立农村环境管理的运行机制,明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城区优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郊区转移,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实施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交流制度,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卫生服务网络,稳定农村医疗队伍,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农村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搞好科学普及,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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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十一五”期间农村公共设施重点建设工程
道路硬化工程。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完善乡村公路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实现自然村主干道路面硬化。
安全饮水工程。实施农村改水、饮水和集中供水工程,逐步更换老化设施。到2010年实现农民全部安全饮水。
能源清洁工程。完善农村供电网络。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推动管道天然气向新城和重点城镇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以垃圾、污水、厕所、道路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适合乡村特点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户厕改造。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户厕)基本普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信息化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电信、电话网络,推进光缆入村、网络入户。到2010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有线电视基本覆盖。
农村义务教育工程。继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使农村中小学全部达标。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
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就医条件。到2010年每个中心村建成一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适应农村养老需要,建设一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工程。推进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书店网点向郊区延伸。结合村民意愿和当地文化传统,规划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设施。 |
(四)引导农民就业转移
把城镇化的着眼点主要放到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上来,立足转移农民、保障农民、富裕农民,逐步建立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使农民向城镇就业及生活转得出、留得下。
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十一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每年培训农民10万人以上,逐步使农村适龄劳动力特别是下一代劳动力成为高素质、有技能、专业化的现代产业工人或职业化的服务业员工,使之有能力在城镇安家立业。
统一城乡就业服务。把城镇就业服务网络和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完善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和服务制度。
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由区县统筹向分片统筹、全市统筹过渡。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原则,逐步完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和就医需要。到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85%以上。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权益为宗旨,大力完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深化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
大力完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通过制订地方法规、加大财政扶持、实行减免税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带动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推动土地集约利用。
稳步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的改革。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基层管理效率。推进中心镇、中心村的管理体制向街道和社区管理模式转化。逐步清理、核实和化解乡村不良债务,防止发生新债。
(六)健全政策倾斜机制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强政策集成,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为城市带动农村、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
实行倾斜投入政策。加强市级财政对郊区农村的支持,“十一五”期间,在保证市本级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0%。落实好财政对村级公共事业运行的经费补助,并根据实际适当增加。继续实行政府投资向郊区转移,“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郊区的比例不低于50%,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城区优质资源向郊区转移。
落实惠农政策。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坚持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山区倾斜,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制订实施多种扶持形式的山区水源地有效保护办法,建立山区产业调整资金,引导和促进资源开采型产业转移调整。完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山区发展的配套政策,扶持山区绿色产业发展,推进养山富民。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支农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优化区县金融服务环境,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应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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