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价和民主监督,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确保规划分阶段有效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统筹进度安排
  根据“十一五”时期北京发展的特点,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节奏。2008年前,主要围绕办好奥运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2008年后,主要围绕推进城市发展战略重点转移进行安排,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制订实施好年度发展计划,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导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地得到落实。


  (二)完善考核评价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和折子工程,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机制。


  (三)加强实施监督
  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面向企业和公众,积极广泛地组织好规划宣传,及时披露相关政策和信息,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四)搞好滚动衔接
  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加强重大战略问题的跟进研究,不断探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为本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和滚动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创造条件,促进全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的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五)规划实施调整
  本规划纲要一经批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按有关程序报批。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66410882 66415588转0523
      联系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处  邮编:100031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