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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目前,上海、广州、深圳等发展较快城市正在大力向世界树立自已的文化城市形象,许多省也在争当文化大省、文化强省,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首都北京更是应把开发文化的经济价值,摆在文化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只有认识问题解决了,才有可能在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上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自199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已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并要使它成为北京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199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实现“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决策,更强调指出:“必须采取有力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快信息、文化、教育、旅游、社区服务和中介服务的发展”。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也明确要求:“积极引导居民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旅游等消费,拓宽服务性消费领域”,“推进文化、体育、非义务教育和非基本医疗保健的产业化”。
  发展文化产业已真正纳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轨道。
  课题组在进行《‘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调研》的过程中,认真调查了北京文化消费状况和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未来五年中影响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可预测性因素,提出了“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包括发展目标、发展速度以及在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需要采取的有力政策和扶持措施等。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文化产业”概念内涵的确定
  文化产业是为满足社会与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而出现的一种产业。其功能是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服务。
  文化产业是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的产业。凡是以“文化”为主要卖点、以文化创造主要价值的产业,按理均应归属于“大文化产业”范畴。
  目前世界文化产业主要有三种形态:
  其一,是生产和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行业,如生产和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书画,雕刻等工艺品行业;
  其二,是以劳务形式呈现的各类文化服务行业,如音乐、舞蹈、戏剧、体育表演业、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教育培训业、广告业、会展业、咨询业、设计业、美容化妆业、家庭装饰业等;
  其三,是为社会和人们进行文化消费提供各种设备、器材、用品的行业,如文体用品、娱乐用品、化妆用品及玩具制造业等。
  由于我国“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滞后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又加之长期以来,文化资源管理分散,没有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的文化产业规划,在“大文化产业”范围内的一些行业大多处在游离发展状态,早已壮大的旅游产业、新起的教育产业,在实际操作中已游离出“文化产业”范畴。
  鉴于以上认识,课题组提出四点操作意见:
  1、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文化资源的分散管理,文化产业范畴内的各类行业游离发展,是不利于资源的优化组合,不利于最大限度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的。作为中长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需要建立“大文化产业”的概念,采取结构调整,实现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以避免文化资源单项开发的浪费。
  2、由于长期形成的条块分割的分散管理状况一时还难以完全改变,建议“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规划的制定,既要考虑现实的状况,暂把本市文化产业规划范围圈定在现在可以操作的领域内,又要在改革措施中推动北京大文化产业格局的形成。
  3、根据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可以圈定在“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进行操作的行业有:
   (1)、广播电视业(含有线光缆);
   (2)、电影业(含放映);
   (3)、音像业;
   (4)、出版业(含电子出版业);
   (5)、书报刊批发零售业;
   (6)、艺术演出业;
   (7)、娱乐服务业;
   (8)、摄影、扩印业;
   (9)、文物保护及利用业;
   (10)、艺术品拍卖业;
   (11)、图书馆档案、信息服务业;
   (12)文化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
   (13)、体育业;
   (14)、广告业;
   (15)、会展业;
   (16)、咨询业;
   (17)、装潢装饰业
   (18)、艺术教育培训业;
   (19)、群众文化业;
   (20)、版权贸易业;
  4、还应当看到,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世界新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的新形态还在不断涌现,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产业也在不断地进行新的组合,“文化产业”的范围现在还没有封口。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一样,至今还是属于开放型的新兴产业,在规划执行中需要密切地关注与跟踪它的发展,以开放的态度来处理发展中的问题。
 
   (二)、北京文化消费现状及发展空间分析
  文化消费是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火车头,也是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
  ——根据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委宣传部最近对海淀区、朝阳区、怀柔县三个区县居民文化消费所进行的问卷调查,1998年三区县户均文化消费支出为19'268元。这次调查,是按人口职业结构比例抽样填写,根据今天北京居民消费实际状况,共开列了八大类35个文化消费项目,不含广告业、拍卖业、文化经纪业、版权贸易业等与居民无关的行业所发生的消费。其中不在上述圈定的文化产业范围内所发生的消费,有学历教育消费,占12.9%,信息工具购置费占13%,旅游消费占11.3%,(内含的文化消费占旅游消费的27%,实占8%左右。)扣除这几项支出,三区县户均文化产业消费也在13'202元。
  ——目前全市常住户籍人口约1100万人,以户均人口为4人计算(实际户均人口为3点多人),仅常住人口的文化消费一项已达396亿元。
  ——据1999年的数据,全年国内来京旅游人数为9600万次,境外来京旅游人数为260万人次。仅按英国旅游收入细分方法计算,其中艺术消费所占比例为27%,加上其它文化消费必然超过30%,仅按此比例计算,来京旅游人口的文化消费也超过150亿元。
  ——机关、企业的团体文化消费在过去占有很大的比重,最近几年这类消费势头大大减弱,但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1998年北京市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与机关企业团体消费比例约为7:3。仅按此比例计算,机关企业团体文化消费也达160亿元左右。
  ——以上三方面的文化消费总合约为700亿元。扣除北京居民在外旅游消费部分,也在650亿元左右。
  ——但据海淀、朝阳、怀柔三区县问卷调查表明,至今仍有46%左右的居民对现有文化消费供给状况“不满意”或“很不满意”。社会与人们对文化消费需求还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长期居高不下的储蓄也表明,北京文化消费尚有很大发展空间。
  ——如果北京文化产业能得到较快发展,能开拓一些省市的市场和海外市场,从外地和境外的文化消费中切割一部分份额,并适当减少本地文化消费份额的外流,支撑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消费需求就更为可观了。
  总之,发展北京文化产业所需要的文化消费的潜力至今还是很大的。
 
  ﹙三﹚、未来五年中有利于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诸多可预测性因素
  “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路到底该怎么走?需要考虑文化消费空间和北京文化产业现状,也需要预测未来五年北京文化产业将要面临的新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
  课题组认为,在可以预测的因素中,对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有以下五个因素:
  1、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新的经济形态的出现,为北京文化产业的优势发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最近几十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不断加重科技和文化在经济中的含量。这一趋势已经使世界经济结构和产业排序乃至整个经济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科技型和文化型的产业已逐渐成为新的经济结构中的两大支柱,成为世界经济最主要的增长点。毫无疑问,在未来五年中,世界经济发展的这一趋势将更为突出地显示出来,世界经济的发展必将越来越注重、也越来越依靠科技与文化的伟力。人们将更加清晰地看出,北京的文化优势和智力优势与新的经济形态的需求十分吻合,大力发展北京文化产业,实际上就是在驱动北京的经济向着新的经济形态跨进,促进北京在经济形态上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进程。
  2、中国加入WTO已成定局,在未来五年中中国的国际地位一定会进一步提高,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必将进一步强化。因此,境外入京的人流和境外的投资都会有较大的增长,人们对北京城市“文化生活满足度”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对北京城市的总体服务(包括吃、住、娱、购、游以及信息服务、会议服务、咨询、法律等中介服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而这一切,都会使北京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得到扩大,使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获得更大的推动力与创新力。同时,按照WTO的对应游戏规则,也必然会剌激北京文化产业去思考产品与服务的出口、开拓海外市场,发展版权贸易等新的课题。
  3、未来五年是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战略决策的关键时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必须采取有力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快发展的信息、文化、教育、旅游、社区服务和中介服务业的决策,应当陆续有政策出台。“中央政策”大环境的出现必将进一步推动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在落实中央调整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北京也会当根据本市在全国乃至全球所处的位置、以及自已的优势与劣势,构建北京新的经济结构体系和总体发展战略。课题组深信,人们会越来越明确地认定发展文化产业在构建新的首都经济体系中的战略意义。
  4、北京已正式提出申办2008年奥运会。正式审批时间是2001年。未来五年的北京,都处在争办或筹办奥运的过程中。争办成功,自然会有大量的筹备工作要进行,必然要大大拉动北京的文化消费和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的建设;无论成功与否,在2001年前,都要为之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完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也会为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比现在好得多的外部环境。在预计中的2002年中国载人飞船可能上天,这件大事也会给北京文化产业带来新的创意和新的热点。
  5、根据研究中国经济的一些具有权威性的专家预测,未来五至十年都是中国经济进行大规模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结构性调整必然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失业和下岗人群的增多。因此,通货紧缩的状况短期内还不能有较大的改变,与此相关的储蓄率也还会居高不下,估计仍会保持在40%左右。为此,有人提出“下世纪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实行就业优先的战略”。即把“创造就业机会”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课题组认为,这个意见很值得重视。并认为,“创造就业机会”正是北京文化产业中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优长。因此,这一目标的确立会有利于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认为,失业下岗人群的增多和储蓄率的居高不下,都会影响文化消费的增长幅度。
  
   (四)、“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及主要指标
  考虑到上述可预测性因素和近几年来北京文化产业发展中呈现出的问题,课题组认为,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到了一个需要跨越新台阶的阶段。并认为,这一度的跨越,不应当只是沿着旧路向前走,而应当根据未来五年北京文化产业将要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和空间。
  随着世界经济形态的变化,原有的经济格局已被冲破,新的经济格局正在形成之中,不少产业都面临着寻找发展新路的课题。就连索尼公司那样现代的企业,其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出井伸之先生,前不久在京的一次演讲中也说,索尼公司如果按“现在的延长线” (即我们所谓的“老路”)向前发展,也只能进展到2002年。他们也在寻找发展的新路。
  而目前北京文化产业的格局,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模式下“事业”变形的产物。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产权不明晰、投资主体单一,很难按现代企业的方式运作;条块分割、行业壁垒的落后性已同发展文化产业、扩大文化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所需要的资本扩张力的先进性,形成尖锐对立,严重阻碍了国内外的资金流向北京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政策的严重滞后更使得投资者观望与管理者无所适从。因此,近几年来,北京文化产业尽管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前进路上总是矛盾重重。而且越往前走,上述问题所带来的阻力越大,势必与中国加入WTO以后要面对的经济环境构成严重冲突。几年来的实践已证明,上述问题已不可能在原有的发展框架中解决,必须有观念的创新、体制的创新、政策的创新,才可能走出一条与世界经济形态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发展新路来。
  因此,课题组认为,“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应当确定为:根据世界经济形态的新变化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要求,突破计划经济制影响下设定的发展框架,构建北京文化产业创新体系。
  构建北京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其一,是明确划分北京文化事业与文化企业的界线,理顺产权关系,完成北京文化企业的转制过程,形成一批真正意义上企业化了的北京文化产业群体和优强的文化产业集团;
  其二,是实现北京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变文化部门办文化产业为社会办文化产业,特别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所办的文化企业的比例,形成一个有利于吸纳国内外资本的文化产业体制,形成有利于与信息、教育、旅游、体育等相结合,发挥综合优势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其三,是实现北京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建立一个既能充分释放古都文化潜能,又能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成果的北京文化产业结构体系;建立一个有利于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郊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文化资源,各区县发挥优势而不形成恶性竞争的北京文化产业的地区布局。
  其四,建立、建全北京文化产业的市场调查机制,使文化消费真正成为牵引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火车头。避免盲目发展和没有效益的发展,使北京文化产业走入市场化的轨道,并能根据消费的需求,开发新产品和新的服务品种。同时,要引进新的投资理念,加大开发研究及开拓市场的软投资。
  其五,是要加强北京文化产业创新体系的研究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支既有创新理论指导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并造就一大批经过职业培训的从业人员队伍。
  其六,就是要根据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北京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使北京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获得政策法规的保证。
  “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指标。考虑到:“十五”期间失业下岗人群增多、储蓄率仍会居高不下,现有的基数比1996年大等因素,课题组认为,其发展速度以每年增长15%为宜。
  如果“十五”期间全市GDP仍以每年增长9%的速度发展,文化产业以每年增长15%的速度发展,到2005年北京文化产业将占全市GDP的11%
  至于北京文化产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增长率,1996年至1998年的年均增长率约在15%左右。应当说,这是一种非常态的增长,其主要原因是1996年北京首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推动使然。考虑到全国创造就业机会的现状(1998年全国就业增长率为1.5%)和北京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基数以及业内调整、升级的因素,我们认为,“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就业增长率,以8—10%为宜。
  如果能够构建成功北京文化产业的创新体系,实现社会办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社区文化服务行业,势必扩大北京文化产业的范围,改变现有的文化产业模式,无论是创造增加值的增长率和创造就业机会的增长率,都会大大地提高。经过未来五年的努力,北京文化产业应当与北京科技产业一起成为首都经济的两大支柱,为首都经济与世界经济形态的接轨做出重大贡献。
 
   (五)、“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三大策略
  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课题组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三大策略。
  1、在扩大文化消费上下功夫,以文化消费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九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力主要来自决策的层面。1996年首都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正式以北京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北京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从决策的层面确立了“北京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路。使广大干部认识到了文化的经济价值,使全市的文化生产力获得了解放。于是,在1996年以后的三年内,北京文化产业得到迅速的发展。应当说,这是一次思想观念的解放对产业发展的启动。
  启动以后的北京文化产业,还要寻找持久的推动力量。课题组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认为,文化消费是推动文化产业的原动力。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必须首先盯住文化消费,在扩大文化消费上下功夫。
  为此,要采取措施了解北京文化消费现状及发展趋势,要按文化消费需求调整文化商品及服务的生产与布局,改变供求不对路的现状;要充分利用媒体向社会输入“文化消费”概念,开拓与引导社会扩大文化消费;还要从外部环境创造条件增加文化消费者的收入,从完善各类社会保险、开放文化消费贷款等方面,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患,扩大文化消费总量。
  俗语云:牵牛要牵牛鼻子。文化产业的“牛鼻子”就是文化消费。我们为推动“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的第一条策略,就是这个“牵牛鼻子”策略。
  2、利用现有体制优势,壮大国有文化产业主体,加大对内开放力量,加快社会办文化产业的进程,形成体制内、体制外两个轮子一起转的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模式。
  “九五”期间从政策的层面推动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着力于体制内的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的转型,而对于体制外文化产业的关注甚少,形成北京文化产业两个轮子不协调转动的局面。分散了资源、资金,影响了规模的形成,出现了相互掣肘的弊病。
  毫无疑问,在“十五”期间,仍要利用现有体制优势,采取强有力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做大做强一些条件较好的文化产业集团,建设一批有份量的文化产业基地,形成一些文化产业板块,壮大国有文化产业主体;同时,也要加大对内开放力度,鼓励非文化企业、非国有企业及个人投资文化产业、兴办文化企业,加快社会办文化产业的进程,形成一批能够切实按照现代企业方式运作的、没有事业包袱的新型文化企业群体,为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跨入资本运作阶段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由文化部门办文化产业是我国历史遗留的产物;
  由社会办文化产业是国际的通例;
  “两个轮子一起转”是“转型期”的策略。也是一种既承认现实且着眼未来的策略。按照这一策略运行,在目前的国情下,可以赢得时间、赢得速度。
  3、加大文化对其它产业的渗透力度,拓宽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赢得新的市场份额。
  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一样,是超乎原有一、二、三产业格局的新兴产业。
  它们巨大的生命力都在于与一、二、三产的嫁接与融合,或改造原有一、二、三产的形态,或创造新的产业形态。
  所不同的是,科技产业为原有一、二、三产提供的是新的技术、新的载体;文化产业为原有一、二、三产所提供的是新的内容、新的卖点。
  因此,在优化原有一、二、三产的结构与形态,和创造新的产业形态的进程中,有着文化产业无限的发展空间。
  “九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已存在着渗透,但作为决策层面的有意识的推动还基本局限于文化内部。北京文化产业基本上还在文化圈子内做文章。
  “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应当向北京科技产业学习,放开自已的手脚,加大文化向其它产业渗透的力度,以创造新的发展空间赢得新的市场份额。课题组认为,根据北京文化消费的实际,在“十五”期间可以首先在“大文化产业”范围及周边加大渗透力度,以促进北京大文化产业格局的形成。特提出以下六个进军目标:
  一是利用北京文化产业优势进军互联网产业和其它科技产业市场。主动占领其内容产业市场。
  二是利用北京文化产业优势进军旅游市场。加大旅游文化商品、旅游娱乐产品的开发力度。
  三是利用北京产业优势进军体育市场。加大体育文化产品、健身文化产品及体育市场所需求的各类文化娱乐业的开发力度。
  四是利用北京文化产业优势进军教育产业市场。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人才、文化管理人才及文化产业经营人才的教育培训业。
  五是利用北京文化产业优势进军装饰装潢市场。大力发展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及加工农产品的装潢设计业。提高其文化、艺术含量。满足人们迫切渴望美化家庭的需求,改变加工农产品包装粗放的现状。
  六是利用北京文化产业优势进军社区文化消费市场。随着社区的发展,必然产生巨大的社区文化消费需求,这是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要考虑率先占领这一潜在的市场。
  这里所谓的“加大渗透力度”实际上也就是加大与其它产业嫁接、融合或结合的力度。文化产业向其它产业的渗透,自然会切割其它产业的部分市场份额,但同时也会为其它产业带来新的附加值并扩大其市场份额的总量,这是一个“利人利已”的“双赢”策略。
 
   (六)、“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五大工程
  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以上三大策略,课题组认为,有必要在“十五”期间推出以下五大工程:
  1、筹备成立北京文化国资管理公司,推动现有国资文化企业的产业化进程。
  在这一进程中,不仅要将一部分文化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帽子换成“国资文化企业”帽子;还要处理好“明晰产权”中的一系列问题,以及产权明晰后的资产重组与资本运用的问题等。的确是一项重大的工程。
  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国企改革,经过充分的调研,编制出可以走向市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名录,确定分期分批转制实行企业化的时限,以促进国资文化企业适应世界经济的游戏规则的进程。
  2、发展健全文化企业集团,形成北京文化产业的主体团队。
  在“十五”期间,要发展壮大和健全现已挂牌成立的北京歌华集团、北京出版集团、北京日报业集团、北京新华外文图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筹建北京广播电视集团、北京印刷集团、北京青年报报业集团、北京文博集团;积极推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上市。形成一批北京文化产业的名牌集团公司。
  3、建立、健全北京文化产业基地,形成各有特色的北京文化产业地带。
  在“十五”期间,除要建成早在规划中的国家大剧院和首都博物馆、北京体育城等大型文化设施外,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十大基地建设:
  (1)、北京电视制作中心
  (2)、北京广播电视传播中心
  (3)、电影、电视交易中心
  (4)、北京图书大厦二期工程及图书集散中心
  (5)、音像(电子出版物)制品交易中心
  (6)、北京文化产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7)、海淀现代科技文化产业基地
  (8)、宣武传统文化产业基地
  (9)、什刹海文化、旅游综合开发基地
  (10)、潘家园古旧工艺品集散基地
  同时,在延庆、昌平、怀柔、房山、门头沟等郊区县大力推进“大文化产业”的综合开展,形成各有特色的文化产业地带。
  4、筹备、建立北京文化产业基金,推动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跨入资本运作阶段。
  建议按北京科技产业基金模式运作。
  其资本金,可以采取以下几条渠道筹集:政府投入小部分;北京各文化产业集团投入大部分;还可以吸收一些大型的非文化企业投资一部分。
  以北京文化产业基金名义上市,以资本运作方式推动北京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5、启动“北京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程”。
  (1)、从2001年开始,在北京文化企业范围内对新的从业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在三年内实现现职人员全员培训上岗。
  (2)、三年以后,在北京文化企业范围内,推行全员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培训学分制度。以保证北京文化产业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现知识更新、技能更新。
  (3)、参照国外的经验,规定北京文化产业的各类人员可以带薪享受的培训时间;规定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惩处条例。
  (4)在下眼校园现有的文化院校中,增加文化产业有关的专业及课程。
  (5)、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文化产业策划和经营管理人才。

  (七)、“十五”期间加快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
   1、加强领导,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建议。
  近几年来,对于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在关心,但至今还没有明确的领导机构,也没有形成一种宏观调控机制。因此,有人说,我们北京在发展文化产业问题上是“醒得早,起得晚”,常常是我们的一些思路和建议,率先被其它省市落实。“北京开花,外省市结果”。看来这个状况是需要改变了。为此建议:
  (1)、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的北京文化产业领导小组(下设北京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办公室),制定北京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确定北京文化产业的结构与布局,确定北京文化产业的管理模式,形成北京文化产业的管理中枢。
  (2)、确立北京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与指标体系,确立北京文化消费的统计范围与指标体系,建立北京文化产业的数据库(或信息资料中心),形成北京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体系,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2、建议市委、市政府向中央争取一个大政策——对北京文化产业实行与高科技产业等同的政策。
  政策的滞后,是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阻力。在调研过程中,无论是体制内或是体制外从事文化产业管理者、经营者,都迫切期望中央和地方有明确的文化产业政策出台。有的甚至表示,我们可以不要政府在资金上的支持,只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并明确期望有与高科技产业同等的政策出台。
   其理由之一,我国的文化产业与高科技产业均属新兴产业,都是生长在中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上的产业,都需要大力扶持发展。
  其理由之二,我国的文化产业企业与高科技产业企业都是从原有的事业体制中衍生出来的,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政策层面的问题,基本上一致。
  其理由之三,现已出台的一系列鼓励高科技发展的政策,经多年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文化产业,操作上也较容易。
  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能争取中央同意在北京文化产业范围内试用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鼓励高科技产业的政策。
  3、制定鼓励可以进入市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的政策。
  在争取中央的大政策的同时,也要积极准备制定北京的“鼓励可以进入市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的政策”。课题组参照国家高科技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和国企改革的经验,提出以下四项政策参考:
  (1)、参照国家最近出台的鼓励高科技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市可以进入市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自转制实行企业化以后,五年内免征所得税和文化产品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不能全面转制的文化事业单位所属的企业,在明晰产权后实行企业化时,允许将上两年度创造的增加值列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占股,所得为原文化事业单位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专用,不纳所得税。
  (3)、对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经营者,实行基本年薪加业绩年薪的年薪制。基本年薪大体掌握在本地区本企业综合平均工资的2—8倍之间;业绩年薪视经营成果、效益、业绩确定,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5倍,其基本条件是必须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不能增值,但也能保值者,可全额享受基本年薪,不能保值者,视亏损大小扣减基本年薪,至50%为限。
  (4)、对转制后的文化企业所开发的文化产品,按法定征税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从事文化产品开发的企业,实发工资总额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制定鼓励外资和国内多种所有制的非文化企业及个人投资北京文化产业,兴办文化企业的政策。
  发展北京文化产业,应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应当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流向文化产业领域,应当推动社会办文化产业的进程,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目前所缺的就是政策的保证。课题组认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所达成的协议,可以成为制定这方面政策的一个依据。而且,为了更有利于发展壮大自已,更有利于面对中国加入世贸以后的新环境,应当采取对内开放优先于对外开放、对内开放力度大于对外开放力度的原则。建议出台以下两项政策:
   (1)、鼓励外资与本市文化企业进行有技术、有项目的中外合资(外资股权不超过49%),所举办的合资企业,除享受目前中外合资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实行企业化后的文化企业财税优惠政策。
   (2)、鼓励国内非文化企业和个人独资兴办文化项目,斥资参股、甚至控股文化企业集团。并享受实行企业化后的文化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5、制定鼓励技术、人才流向北京文化产业领域的政策。
  在发展战略,发展道路确定之后,技术和人才是决定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参照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验,建议出台以下四项鼓励政策:
   (1)、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北京转让北京文化企业所需的技术者,在报市税务机关审核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2)、对个人和单位从事北京文化产业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文化产业中介服务者,在报经文化主管部门认定和市税务机关审核后,免征所得税。
   (3)、对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级人才(包括技术、策划、管理、营销方面的高级人才)经文化主管部门认定,在户口政策上从优,可以全家迁入北京。
   (4)、允许这些高级人才可以技术或智力入股,参照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入股 ”的作法,其股权可达20%。
  6、建立建全规范文化产业行为保障文化经济秩序的地方性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已出台了一些文化企事业管理法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整个经济环境和游戏规则都会发生一些变化。在“十五”期间,需要在国家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参照世界经济活动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建立一些新的法规,以防范人们利用现有法规的漏洞,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能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并在法制的层面更快的与国际接轨。


课题负责人:高起祥  钱光培
钟嘉禄  张燕友  尚 萍
执  笔  人:钱光培

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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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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