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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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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十一五”期间,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逐步逐项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工作。

  (一)狠抓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

  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以节能、节水为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资源使用总量。

  以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工作突破口,完成百分之百市、区政府机关的节能诊断改造、百分之百大型公建的节能诊断、百分之百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监督检查。

  按照“农业节水是关键、工业节水是重点,社会节水是基础”的思路持续强化节水工作,并加快发展循环型水务,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零增长、社会用水低增长。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节能重点突破。政府机构,特别是市级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大力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力度,推行有效的节能措施,到2010年基本完成政府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全部采用65%的节能设计标准,从源头对新建重点用能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价。现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开展节能诊断,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行用能分类计量和用能定额管理。大力推广节能材料、技术和产品的使用,鼓励建筑的生态设计和生态改造。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在全市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基本消灭白炽灯。已安装节能灯的部门推广使用照明节电器或节电系统。

  持续推进工业节能。限制高耗能企业和产品的发展,关停并转一批小型高耗能工业企业;加强对冶金、石化、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监管,对用能超限额的企业限期治理,并执行超限额加价收费,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专家库,建立项目预备库,加大推动力度;严格执行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升级改造步伐,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和工业电机系统节能,注重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提高工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并改善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创造畅通的交通条件;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开发燃料电池机动车、混合动力机动车等技术,推广清洁燃料、节油技术和产品。

  2.厉行水资源节约。

  农业节水。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业灌溉使用再生水,推广郊区集中供水,推行计量管理和定额管理。到2010年,95%农业灌溉面积实现节水灌溉。

  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工业计划用水,对高耗水行业企业实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以亦庄节水型工业园区为试点,带动全市工业节水水平的提高。

  社会节水。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厦等大型公建以及洗车、洗浴等行业的用水定额和制度管理;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实施阶梯水价和分类水价政策,推动节水型社区建设。

  发展循环水务。加强保护水源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水质;减少输水管网漏失率,提高输水效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和雨洪利用,建设雨水渗蓄工程。

  3.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坚持集中紧凑发展模式,以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盘活土地存量作为节地工作的基本方针,分区引导与管制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0年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500平方公里以内。

  优化配置土地。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合理确定城市不同地区的开发强度,高效、集约建设开发区。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连片保护区。完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土地整理。围绕产业布局与区域功能结构调整、旧村改造等采取有效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推进现有农村居民点、耕地和独立工矿用地的资源整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利用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技术,恢复已破坏的土地资源。

  土地储备和开发。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加大一级开发力度,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地下交通、人防等公共设施系统,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4.大力节约原材料。

  加强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鼓励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和节约木材,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严厉禁止过度包装,从市场价格入手出台规范性意见;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二)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充分利用北京的科技、资金资源优势,加快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制订鼓励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技术研发,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

  1.大力发展太阳能。

  重点在城市建筑上推进太阳能的应用,新建筑从设计入手,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既有建筑结合城市“平改坡”工程试点使用太阳能。实现绿色奥运承诺,支持奥运场馆、奥运村使用太阳能。结合新村建设开展太阳能采暖照明示范工程,在城市园林景观、道路等公用场所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照明。实现年推广使用1万盏太阳能灯,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40万平米以上。

  2.推广热泵技术。

  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有条件的要优先使用地能热泵技术;鼓励大型公建和住宅小区利用地能热泵技术供暖、制冷。实现到2010年,热泵系统供热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对解决边远、独立区域供暖、制冷起到积极作用。

  3.重视发展风力发电。

  加快延庆康西地区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实现本市风力发电的重大突破。到2008年达到5万千瓦的发电量,实现绿色奥运的承诺,到2010年完成10万千瓦发电规模建设。

  4.积极发展生物质能。

  针对远郊区县生物质能较为丰富的特点,积极推广固化成型、沼气利用、焚烧发电、秸秆气化等方式的生物质能利用,逐步改变农村燃料结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加快生物质固化成型以及小型生物质气化炉等示范项目的建设,探索大面积推广农作物综合利用的可行性;鼓励开展畜禽污粪的集中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蟹岛、留民营村的沼气利用经验。

  (三)全面提升产业生态化水平,提高资源投入产出率。

  以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率为核心,围绕产业、企业和园区三个层面,逐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生态产业园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1.逐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实施产业项目综合评价,完善项目筛选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把土地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率和水耗、能耗、环境要求等指标作为审核项目和提供土地的重要依据,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项目。

  充分发挥农业的生态涵养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实施生态农业工程。

  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对部分需要淘汰的产业实施有序退出,积极发展具有废物消纳、再生加工能力的补链补环产业。提升建筑业的产业化水平,积极开发成套技术和装备,努力实现工厂化施工,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大力发展信息、教育、文化等体现国际大都市特色的现代服务业。推出绿色服务业评价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面向环境服务业的发展,以保证服务业生态化的顺利进行。

  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实施有序退出,探索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实施产业发展政策,着重促进新城发展协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产业调整和转移,引导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园区集聚。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逐步推进并完成我市强制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和指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奖惩措施。发布并推进实施《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资金支持使用细则及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细则,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深入开展各行业的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削减废弃物的产生量,促进资源使用的减量化、无害化。

  工业领域,重点推行对石化、建材、化工、电力、医药、电镀、冶金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的生态设计和生产,用节约、环保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都市产业。

  建筑业领域,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建设施工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建筑生态设计和使用绿色建材。

  服务业领域,重点针对宾馆饭店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推进节能、节水的技术改造,严格限制过度包装和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逐步推广经验。

  农业领域,重点是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禁止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3.加强产业园区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促进园区开发机构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资源环境方面的服务型业务,鼓励园区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水逐级利用,并根据园区物流、能流需要,引入补链企业,完善产业生态链,最终实现园区资源消耗最小化和零排放。

  对在建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型规划设计,明确园区产业链体系;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的建设,集中供热,能量梯级利用,集中治污;对入园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实现信息的收集、处理、共享和发布,全面提升工业开发区的生态化水平。

  推进农业生态园建设,坚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业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四)加大绿色产品推广,转变传统消费方式。

  以产品的销售和消费环节为重点,以政府采购为切入点,大力推广绿色标识产品,规范和鼓励产品的再利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型消费方式。

  1.政府带头实行绿色采购。

  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与示范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目录基础上,制订本市政府采购目录,明确采购标准,发布采购清单,逐步细化采购品种。政府部门应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循环使用的产品、通过环保认证的产品,以及节能、节水和节材的产品。

  2.推广绿色标识产品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细化绿色认证产品种类,大力推广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绿色和有机标志食品,完善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的观念,鼓励居民购买、使用再生标识产品;增强反复利用意识,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抵制产品的过度包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培养公众自觉的节能、节水和垃圾分类意识等消费习惯。

  3.鼓励和规范租赁业、修理业的发展。

  规范和鼓励租赁业、二手交易市场的发展,通过规范市场和政策扶持,推动二手商品市场建设,发展租赁中介机构,重点发展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积极促进修理业的发展,建设全市布局合理、便民利民的维护修理网点系统,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优先培训和吸纳本市下岗职工就业,扩大和提高维护修理队伍的规模和水平。通过提高产品的重复使用次数、使用效率和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形成修旧利废、减少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培育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提高废旧物资资源化水平。

  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通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建设再利用工程,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形成规模化再利用能力。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心城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1.建设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遵循“政府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化运作,引进专业化物流、分拣”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和环境的保护。对于废旧家电、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建立专用的回收渠道;以“方便、快捷”的思路,规范、完善、探索多种形式的社区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建设;在新建小区中合理放置回收站点。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行业的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

  2.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利用产业的发展。针对本市日益增多的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废纸、废塑料等物资,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升加工利用水平,不断改造升级;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技术先进、具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建设规模化的处理和再生利用项目;鼓励再生资源利用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推进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再加工企业的监管,并加快制定再生资源产品标准,推行产品“再生标识”,营造良好的再生产品市场消费环境;在部分产品领域探索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3.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降低最终处置量。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根据分类收集示范街道、小区的经验,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出台垃圾分类品种指导目录,完善社区分类收集设施,引导居民按不同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在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纸张及办公耗材的分类回收;完善运输网络建设,实现分类运输;加快推进远郊区县特别是农村的垃圾集中分选设施建设,实现垃圾集中收集,提高分类率;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

  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改变现行以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一处理方式,积极推行焚烧发电、生化堆肥等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中心城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在本市东南西北建成4个集焚烧、堆肥、填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处理中心,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幅降低最终填埋处置量。

  (六)搞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带动整体发展。

  “十一五”时期,选择1~2个区县,3~5个产业园区,100家重点企业,进行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单位“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作用,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逐步转变,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1.培育循环经济试点区县。

  “十一五”期间,结合功能分区要求,选择延庆县等1~2个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典型意义的区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建设。重点包括形成循环链条的生态工业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以企业为单位的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节约型社区和城镇样板工程等。

  2.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出台生态工业园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生态循环的原则,完成1~2个生态工业示范园的建设,1~2个现有工业开发区的生态化改造。推广蟹岛的生态农业园建设经验,重点建设1~2个农业生态园。

  3.树立百家循环经济企业。

  在不同行业选择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托企业所在区县、行业或产业园区的独特优势,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打造一批生态型企业。

  在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进行试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再生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的示范建设,培育规模化的龙头企业,构建资源回收、处理、再生一体化的循环经济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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