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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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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策与保障措施


  “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研究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引导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产业发展的新机制,采用符合WTO规则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新手段,以积极的产业政策和优质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高端化、集约化、轻型化。


  (一)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加大产业政策导向,实施“一松一紧”、“六个结合”。
对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政府要创造“宽松”的准入与发展环境;对不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实行“紧缩”的政策。
  ——强化产业准入制度,实行“升、降”结合。提高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准入要求,实现资源和能源的集约利用;降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取消阻碍多种所有制在服务业中共同发展的各种限制。
  ——明晰产业发展目录,实行“鼓励、限制”相结合。按照北京市的产业发展方向,提出鼓励、限制、退出的产业类别,明确制定北京限制、禁止、退出的产业目录。
  ——建立用能节水评估体系,实行“存量、增量”相结合。对产业增量提高进入门槛,对存量通过标准和技术改造进行优化提升。开展合理用能评估、节约用水评估,最大限度地节约利用资源。
  ——建立差异化资源价格体系,实行“进、退”结合。通过差异化资源价格体系引导鼓励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退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产业。
  ——实施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政策,实行“升级、淘汰”相结合。促进污染严重的产业调整搬迁,优化疏解城市功能。
  ——贯彻循环经济纲要,实行“点、面”结合。以开发区、产业基地作为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探索实现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途径。
  2.加强产业政策聚焦,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1)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实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为契机,落实国家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决定,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研发势能,增加发展后劲,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吸引一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在中关村实施;集聚一批改革政策在中关村先试先行;争取一批地方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支持项目;促成一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在中关村建设;推荐一批专业园作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园。
  ——设立专项资金,争取国家自主创新资金相配套,打造产业技术平台,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产业化。
  (2)进一步增加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来源中政府投入比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通过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鼓励企业有组织的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支持以企业为龙头的产学研新型合作,来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的聚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支持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提升企业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通过支持通用技术和涉及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开发活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过支持行业创新联盟、工程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来促进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3)加强政策聚焦,加快制定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
  ——研究制定《北京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尽快出台北京市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
  ——落实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北京市促进物流产业的实施意见。
  (4)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环境。
  ——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北京市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全面介入北京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
  ——落实国务院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打造优质创业发展环境。
  (5)探索建立新兴业态的统计体系,跟踪新兴业态发展。
  ——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一产业业态划分口径,科学设置重点功能区统计指标体系,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分析、指导和推进等工作的需要。


  (二)建立布局引导与约束机制,促进产业空间集聚。


  1.强化规划引导,建立产业布局引导机制。
  ——突出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促进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特色产业集聚;依据园区发展程度,适时扩大园区规模。
  ——优先保证入园重大项目土地供应,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探索工业园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降低开发成本。
  ——建立统筹全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协作信息的共享平台,合理疏导匹配与之适应的产业布局,以期形成有序的传导转移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城、近、远郊的产业梯度转移调控机制,实现区域间经济的协同发展,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
  ——综合运用规划、土地、投资、信贷等手段,引导产业空间聚集。
  2.加强引导工业项目在开发区发展。
  ——强化产业空间规划约束,确定限建区域,对不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不予土地供应。
  ——对于增量,严格工业项目审批手续,原则上新上工业项目进入开发区(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安置城区搬迁企业富余职工的都市型工业项目,可不受此限制)。
  ——对于存量,逐步探索开发区外工业项目进行年度社会效益审核(市政府协调、多部门联合),加强能耗、水耗、环保指标考评,不能达标者或限期整改,或予以一定的资金引导向开发区转移。
  ——进一步清理五环以内或开发区外的工业项目,引导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发展。
  3.探索服务业空间集聚新模式。
  ——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
  ——在新城建设规划中探索以开发区为模式发展服务业集聚区,以地产商入驻促进服务业集聚。
  ——发挥三级政府合力,吸引一批中央项目向功能区倾斜,安排一批市政府重大项目向功能区集中,支持一批区级项目向功能区发展。

  (三)探索新型财政支持模式,引导城市功能与产业协调发展。


  1.建立促进城市功能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财税体制。
  ——依据区县功能定位要求,探索市区两级财政适度灵活的新型财税机制。
  ——探索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整合产业发展基金,适度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中,支持研发投入,政府采购原创产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企业采购第三方服务。
  ——研究并制定鼓励区域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的相关政策(财税、投资、土地、绩效考评)。
  ——研究并制定生态涵养地带发展生态经济的专项政策(人口外迁、转移支付等)。
  ——根据产业融合的具体要求,加强部门间、政策间的衔接配合,提高综合效力。
  2.进一步发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的作用,实行“三个倾斜”。
  ——向提升和优化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倾斜,适应园区由于总量扩张和资源升级带来的新需求。
  ——向充实和完善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服务支撑体系和综合服务功能倾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的建立、资源共享和园区功能完善。
  ——向培育和实现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内重大项目产业链倾斜,增强重大项目专业配套的定向吸引力。
  3.积极探索通过财政手段培育市场、带动产业发展的新途径。
  ——逐步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并制定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专项政策。
——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培育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的消费市场。


  (四)实现企业改革和深度开放的新突破,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1.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有进有退”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优胜劣汰机制和合理流动机制。
  ——推动国有资本的“两个集中”,即向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社会公益性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集中,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
  ——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公用服务行业,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提高公用企业的运营水平和竞争能力。
  2.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鼓励企业走国际化道路。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实施资产重组,到国内国际市场去运作资产、配置资源。
  ——培育企业集团。通过外引内联,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打造一批产权明晰、品牌优势明显、产业链条较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
  3.引进产业带动性大的项目。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重点引进产业带动性大的项目和著名跨国公司。
  ——以形成产业链为主,通过产业配套、研发配套、延伸产业链等措施,提高对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的吸收、创新能力,弥补战略空白,迅速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五)实施品牌、人才与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高端产业。


  1.实施品牌战略,培育、积累适应首都功能的国际化品牌势能。
  ——依托中关村、CBD、奥运村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资源,打造北京国际化城市品牌。
  ——积极培育、筹划、争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重大品牌展会、重大时尚盛会、重大音乐戏剧影视演艺活动,形成系列品牌支撑,凸显国际化大都市魅力。
  ——拓展总部经济,实现品牌集聚。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机构(特别是投资运营总部)为手段,实现品牌要素集聚,促使北京成为国际品牌运营中心。
  ——加强城市品牌经营能力建设,提高品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国家行业协会集中的优势,引领专业化会展发展,营造与培育、发展、引进国际化品牌能力相适应的支撑环境。
  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立产业引导就业机制。
  ——建立以产业引导、促进就业和人口疏解的新型发展机制。以产业发展实现高端人才的集聚;以产业发展实现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围绕重点产业需求,鼓励企业与大学、院所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进一步拓宽北京市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出台吸引紧缺高端人才(特别是国际化人才)专项政策。
  ——改革现有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北京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3.推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战略。
  ——围绕北京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潜力产业,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知识产权陷阱和技术壁垒,制定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
  ——鼓励和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以跨国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整合国际技术资源,跨越专利封锁和技术壁垒;以资金、人员、政策等方式支持高技术中小企业原创发明申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以北京作为国家技术标准试点城市为契机,鼓励企业以核心技术为依托,与标准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跨国公司等合作,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
  ——鼓励建立以原创技术和先进标准为核心,以专利池为载体,以互利共赢为目的企业联盟,支持技术标准联盟市场化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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