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第二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十一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发展的主题,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以创新为动力,抓住突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的关键,以改革促发展、促统筹、促和谐,构造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统筹好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为落脚点,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区域功能定位调整发展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村镇,为“新北京、新奥运”和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城乡统筹。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思路,以突破体制障碍、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区域协调。因地制宜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近郊与远郊、平原与山区之间的关系,加快提升农村、远郊、山区等薄弱地区的发展水平,兼顾区域性建设与社区性建设,促进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三)规划先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农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发展带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高水平地科学谋划农村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等布局和实现途径。
(四)集约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的宗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科技支撑,大力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创新机制。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通过改革和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六)以人为本。坚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依靠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美好家园;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满足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平稳较快发展,到2010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与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初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专栏2: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
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是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一套衡量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指标体系,共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法制、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18项指标。2005年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86.5%。 与首都经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深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加快非农产业发展。远郊区县经济发展保持10%的年增长率,第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95%,建立具有生产、生态、生活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新格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
|
与首都社会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改善农村社会事业状况,建立城乡衔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明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和就业等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乡风文明和民主管理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与首都城市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展开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改善农村的道路交通、给排水、治污、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状况,基本建立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机制、支撑体系和发展模式,农村初步形成新民居、新环境、新设施、新面貌。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奋斗,初步扭转城乡在基础设施、居住质量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差距过大的局面,形成城乡要素相互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兴旺的制度保证,形成资源节约、技术密集、功能多样、品质安全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率提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以扩大空间为主的外延式增长向提高资源产出效益的内涵式增长转变;农村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农村居民进入全市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农村规划和建设逐步铺开,农村地区的居住和服务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构建一批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为到2020年把农村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
专栏3:“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
——经济发展指标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6%以上。
远郊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
农业劳动生产率(按产值计算)达到50000元。
——社会进步指标
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保持85%以上。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
——村镇建设指标
*农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85%以上。
污水处理率达到5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生态环境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
万元农业增加值用水1343立方米。
大型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率达到100%。
注:农村居住质量指数是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中的一项指标。包括农户人均住房面积;钢混、砖木住房比重;引用自来水农户比重;使用清洁能源农户的比重;享有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室外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等共6项。2005年北京农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6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