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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
一、健全相关的地方立法和管理规章
建立统筹协调、规范高效、分类管理、分级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制定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正确反映和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规范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角色、作用和行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通过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公共服务。
二、完善专项规划体系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并发布实施各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专项规划,明确本部门在促进行业发展、提供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和推进改革等方面的目标和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
各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专项规划要在本规划指导下,相互协调,做好衔接。
编制并实施《职业教育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基层消防站点建设近期实施规划》、《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一批指导和规范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实施规划。
三、制定管理、建设和服务标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社会公共服务分类管理标准,实施社会公共服务分类管理。明确政府职责,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设施的运营效率。
组织制订或指导行业协会制订社会公共服务有关服务标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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