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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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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服务效率,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层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提供社会化、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化、社会发展水平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原则

  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更加注重满足市民的基本需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功能、内容、布局、运营模式,既要与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更要与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将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社区和村镇,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有效、可负担的社会公共服务。

  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结构的均衡。在投入结构上,要确保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在空间结构上,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在服务对象结构上,要重视普通市民和弱势群体的需求;在体系结构上,要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薄弱领域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差距。

  在不断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投入效率。要建立政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更要在举办和运营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政府决策和监管职能。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要始终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尽可能地从社会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角色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履行决策、规划、组织和监管职能,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三、总体目标

  提升城市的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高效率、高水平、高覆盖的社会公共服务。

  率先基本实现社会发展现代化。达到国际发达城市的社会发展平均水平。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8岁,文化中心地位加强,刑事发案基本平稳,群众安全感稳中有升。

  城市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达,辐射能力增强,首都“四个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防恐、防暴、防灾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首都安全稳定,降低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率,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发展。逐年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和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全市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部免收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补助。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完善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市民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完善、方便、高效的条件。

  社会公共服务的效率显著提高。建立起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提供模式;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提高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社会投入(社会投资、社会捐赠)的比重。

 

 

  专栏二:“十一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一、社会公共服务调控指标(14个)

  1、教育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提高

  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实现100%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

  2、医疗卫生

  财政对卫生投入依法增长

  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480/10万

  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3、文化体育

  城乡功能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配建率100%

  4、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每百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3张

  5、农村社会公共服务

  市级新增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主要用于远郊区县和农村地区

  财政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医疗卫生

  支援农村中小学教师1000人次/年以上

  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100%

  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100%

  二、社会发展预期指标(8个)

  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十五

  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体育人口达到60%

  火灾事故死亡率低于0.35/10万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6人/万车

  刑事案件发案率基本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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