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 > 专项规划 > 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返回>>



  四 “十一五”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

  “十一五”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是:

  1)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

  2)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修缮与周边环境整治;

  3)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与更新设计深度研究;

  4) 旧城整体保护,包括空间形态的保护、人口疏解、用地功能调整、市政交通设施、房屋修缮以及地下空间利用七个方面;

  5) 市域历史景观环境保护。

  (一)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2008年奥运期间完成八达岭长城、颐和园、天坛周边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加强对故宫保护范围和缓冲区范围内传统风貌的保护。

  加强北京市域内现存的长城的保护,开展《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确定重点地段范围及重点地段内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要求。

  加强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保护,制定完成《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公园保护发展规划》,完成《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积极开展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
  
  (二) 文物保护单位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

  1.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积极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

  1)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

  完成北京市“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金陵遗址考古调查、清理和发掘工作。

  上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力争“十一五”期间北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80处。

  保障文物的安全,每年解决3-5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开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并全面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进行管理。加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的修缮整治。

  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0处文物建筑的修复。公布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50处。

  做好文物的安全工作,每年完善10-15家市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技防设施的安装。

  3)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开展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加强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普查登记文物的抢险修缮。

  摸清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底数,做到定性定量,一单位一档案。

  4) 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为配合国家文物局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十一五”期间,市文物局完成对文物普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启动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2. 考古及地下文物埋藏区

  公布第四批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片。

  加强对北京城市发展史的考古调查,要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积极做好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北京段沿线的考古工作。

  3. 挂牌保护院落

  完成旧城内、外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院落的普查登记,建立档案,实施重点保护,并对已挂牌的北京旧城658处四合院实施保护与整治,逐步拆除四合院中私搭乱建的临时房屋,恢复其原有格局。

  4. 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

  积极开展北京市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专项研究,确定认定暂行标准、维修标准和程序,提出配套的保护措施和长效保护机制。其中包括制定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研究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问题等内容。

  (三)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1. 旧城内历史文化保护区

  1) 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

  以后海为中心,完成恭王府府邸的修缮,并对社会开放;修缮醇亲王府;争取实现13中迁出、开放涛贝勒府和修复开放贤良祠的工作;完善万宁桥水道,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从起步区保护修缮工程入手推进烟袋斜街的整体保护修缮规划的实施;开展对什刹海水域及水工建筑物进行整体保护,恢复什刹海作为元代京杭大运河的终点码头和水陆交通枢纽的历史记忆。

  开展什刹海核心地区市政基础设施、环湖景观、重要地区线路、节点的保护与整治,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完善和景区内“软环境”建设六大环境整治工程。

  2) 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

  从文物保护和风貌保护两方面入手,结合大栅栏煤市街道路实施工程,完成道路周边及街区内部传统风貌修复,改善区域内居住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挖掘、利用前门地区丰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展示、弘扬传统民俗文化精华,维护前门地区传统商业业态,为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保护、整治、复兴创造条件。

  3) 鲜鱼口历史文化保护区

  按照“三快一缓”原则,分区域、有步骤推进前门鲜鱼口地区危旧房改造和风貌保护工作。

 

三快一缓是指:三快,即前门西片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弘善家园要加快建设;一缓,即前门东片区搬迁要放缓节奏、稳步前进。
鲜鱼口历史文化保护区以规划的前门东侧路为界,西侧为前门西片区,东侧为前门东片区。

  完成前门大街、鲜鱼口街及前门东侧路沿线传统商业建筑的复原,并尽快向社会开放;完善西区、东区内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弘善家园居民搬迁和项目建设工作,为前门地区搬迁居民对接工作创造条件。

  稳步推进东区搬迁工作,除市政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需要搬迁居民外,其他区域先通过解危排险方式推进。

  4) 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加强皇城保护规划的实施,在重要节点通过绿化、铺地等手段提示历史遗迹,逐步拆除影响景观的建筑及城中村,对皇城景观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2. 旧城外历史文化保护区

  1) 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整治卢沟桥宛平城周边环境,退建卢沟桥史料馆,复建符氏酒亭、桥头小市、兴隆寺、县衙、兵营、驿站,修缮城内沿街民居,完善宛平城内外交通环境,使之形成近代史教育基地。

  2) 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

  以历史古镇保护和旅游利用为重点,对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功能调整,整治整体环境,带动模式口历史古镇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将其发展成以“京郊古建筑特色加古道商贸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3) 三家店历史文化保护区

  制定古村民居和寺庙建筑修缮方案,逐步拆除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不相适应的建筑。搬迁三家店村天利煤厂现有住户,以便争取资金进行全面修缮。

  3. 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试点

  各区根据城市建设的情况,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选择典型四合院,进行 “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向整条胡同扩展,再向多条胡同扩大。结合什刹海、国子监景区的整治首先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治工作。

  以《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为基础继续旧城试点片(大栅栏煤市街、鲜鱼口前门东侧路、白塔寺、玉河、烟袋斜街、三眼井)的保护与更新工作,探索科学的房屋质量评定与修缮标准,并通过试点确定可以参照的基本原则。

 


  (四) 旧城整体保护

  1. 旧城传统空间形态的保护

  1) 城市中轴线及重要街道的保护

  (1)城市中轴线的整治与保护

  中轴线为北京传统城市空间之魂,统领城市的骨干,充分表现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理念。整治中轴线对展现北京古都风貌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以故宫为中心,故宫以南至永定门为南中轴,以北至钟鼓楼为北中轴,安定门与德胜门之间的城墙是轴线空间的结束。

  南中轴结合永定门复建,整治周边环境,继修复先农坛南墙之后,争取亮出轴线西侧先农坛及东侧天坛南坛墙和神乐署。开展前门大街改造并全面整治沿街景观,恢复历史原貌。

  北中轴整治景山周边环境,力争修复景山寿皇殿(现为少年宫占用)。修复雪池冰窖及御史衙门,亮出黄化门城墙,形成皇城中又一个历史景观;腾退火神庙,修复后对外开放,同时完成对万宁桥两侧的环境整治;钟鼓楼是中轴线北端标志,整治周边环境,与什刹海遥相呼应,形成“后市”的面貌。

  (2)朝阜路沿线的整治与保护

  朝阜路沿线是北京古城与现代城市功能结合的产物,反映了不同时期北京城市建设的成果。

  在已经恢复历代帝王庙完整历史格局并对社会开放的基础上,恢复白塔寺完整的风貌,同时整治周边环境;复建三座门南侧牌楼,争取腾退大高玄殿;腾退修缮宣仁庙并对社会开放;完成孚王府腾退,修缮后对外开放;腾退修缮朝阜延长线的东岳庙东、西路及中路北部,并对社会开放。

  (3)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和皇城城廓的保护

  重塑皇城边界,在皇城四至边界有条件的区域(如沿平安大街南侧、西皇城根东侧、灵境胡同北侧)结合环境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段修建绿化带,作为西、北皇城边界的象征。

  结合南、北护城河整治,通过一定宽度绿化带的设置,塑造绿色的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形态。

  (4) 旧城历史河湖水系的保护

  在恢复菖蒲河、整治筒子河等水系治理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旧城河湖水系的保护,划定河湖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制定有关保护规定。

  a) 现有历史河湖水系的保护

  护城河水系:重点保护北护城河、南护城河、北土城沟、筒子河和金中都护城河遗迹。

  风景园林水域:重点保护六海、筒子河等湖泊水域。

  水工建筑物:重点保护万宁桥、银锭桥、北海大桥等。

  b) 历史河湖水系的恢复和控制

  重点恢复的历史河湖水系为玉河北段(万宁桥--北河沿大街)。依据玉河原上口宽15m,规划新挖玉河上口宽8m,两岸绿化隔离带宽度均为8m。规划新挖河道1067m,新建橡胶坝1座,可新辟水面面积约1.6公顷。

  由于现状前三门大街南侧已建有大量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考虑到原貌恢复前三门护城河工程对市政管线及交通路网造成的重大影响,河道的恢复工作主要以提出控制地带,将河道影响范围内的用地控制起来为主旨。

  2) 旧城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

 

 

图4-9 北京旧城现状高度分区示意图


  继续开展胡同保护研究工作,包括胡同现状普查、历史演变分析和保护政策探讨。

  3) “胡同-四合院”传统建筑形态的保护

  积极开展北京旧城区内的四合院的调查工作,做好四合院的保护工作,对成片的、形制较好的“胡同-四合院”实行整体保护。

  4) 旧城建筑高度的控制

  以皇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中心,保持传统风貌特色,调整高度控制区域和控制标准,提高控制能力,使城市景观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

  公布《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旧城部分)的各项指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制止旧城区内建筑控制高度被突破的状况。

  5) 城市景观线和街道对景的保护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外的城市景观线和街道对景的保护,编制专项保护规划,通过城市设计研究视线走廊的控制范围,提出高度、体量和建筑形态控制等要求。严禁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保护重要景观目标点之间的对视效果,维持其原有的景观联系。对控制范围内严重破坏视线景观建筑全部拆除或局部拆除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需进行外观整饰的一般破坏视线景观的建筑提出整饰细则。

 

  

  6) 旧城传统建筑色彩和形态特征的保护

  加强对旧城区建筑色彩控制的研究,通过对传统建筑色彩的分析,提出旧城区建筑色彩控制的相关规定,并予以试行。

  加强对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研究与论证,鼓励国内外设计机构在旧城区内新建建筑设计与古都风貌相协调方面的探索。

  7) 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

  制定“北京市名木标准”和“准古树”3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完成十八区县古树和准古树卫星定位普查工作,并建立古树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使古树名木达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对全市范围内的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进行保护、复壮工作,有计划地对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每年完成约1600株。

  2. 旧城人口疏解

  逐步疏解旧城部分职能,降低旧城人口密度。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北京旧城人口从180万降低到110万,平均每年疏解4万人,以此推算“十一五”期间疏解人口20万左右。人口疏散需要认真研究人的生态系统,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引导和控制,避免不利于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因素出现。可结合旧城内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整治,以及其他地段的改造,相应提出逐步疏解人口的目标和措施。

  3. 旧城用地功能调整

  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和新城、新区建设,政府主导,统筹建立容积率补偿机制和配置旧城向外疏散用地。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多元投资,适时迁出工业、公交场站、低端小商品市场以及在旧城内因用地限制难以发展的行政办公、文教、医疗等单位,腾出用地,完善文化、服务、旅游、特色商业和居住等主导功能。同时,考虑到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及防灾避险等因素,还应当增加相应规模的城市绿地。

  由于旧城用地极为紧张,除安排与提高广大人民生活质量有关的市政设施外,不再安排其他市政设施。如加油站等与旧城风貌不协调的市政设施,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不再新增,并考虑适当减少站点设置,扩大服务半径,以节约用地。需要增加的停车场等设施尽量设置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外,避免造成对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风貌的破坏。

  旧城具体用地功能调整以《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旧城部分)为准。 

 

文本框:  
2005年北京旧城用地饼图
4. 旧城交通设施

  以旧城整体保护为出发点,以居民拥有良好出行环境为目标,制定综合交通政策,优化调整出行结构和旧城区路网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适应旧城空间尺度的公共交通工具、组织方式,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加快加大地铁规划建设,推动旧城内交通出行逐步向以地铁和地面公交为主的方式转变,开展自行车专用道的规划研究,积极创造良好的步行环境,建立能够体现旧城空间形态特征及利于旧城整体保护的综合道路交通系统及组织方式。

  优化完善旧城路网体系,完善路网“微循环”系统,在保护传统街巷胡同格局与尺度的前提下,完成旧城道路红线的调整。完成旧城部分地区支路、胡同改造与实施,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并开展旧城内道路微循环及胡同系统合理利用研究。

  结合旧城胡同单向循环交通系统研究、旧城胡同高收费停车对策研究、旧城社区联合—胡同单行低票价小型巴士交通体系研究,开展旧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研究和局部地区的试点,完成旧城交通出行计划的研究。

 

5. 旧城市政设施

  结合旧城能源发展政策与对策研究、旧城市政基础设施布线方式、设计标准研究,开展旧城市政基础设施,尤其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研究和局部地区的试点;制定《北京旧城城市基础设施设计技术规范》,摸索基础设施改造的实施办法。

  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市政工程的统一规划和实施。编制拆除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各类架空线缆、线杆专项规划,投入相应资金,逐年有计划实施拆除工程,并提出地上电力(含路灯)、通信、有线电视和各类光缆入院入户的走线要求。制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街坊路(胡同)地下管线设置要求,合理解决传统风貌保护与现代生活需求的矛盾。

  进行市政工程管理体制的研究及市政管线综合管廊的试点。

  继续加强市政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

  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替煤工程。

  加强旧城各类市政设施综合规划、建设和管理研究,以协调地下、地上空间可持续利用,维护古都风貌。

  6. 旧城房屋修缮

在旧城四个区分别选


  在旧城四个区分别选择危房集中的未改造地段,开展小规模的危房改造工作,同时清除不良建筑和破坏历史景观的建筑,并根据不同地段的特点尝试在城市中介入新的要素,弥补和改善城市缺陷。

  7. 旧城地下空间利用

  在不改变四合院等传统建筑和风貌的前提下,重视旧城传统地区地下空间的利用。北京旧城区道路窄,人口密度高,利用地下空间是缓解地面矛盾的出路之一。开展旧城地下交通系统规划,做好启动建设的前期准备。地下空间开发的难度较大,需要政府的引导,建议结合大栅栏等以商业功能为主的历史文化保护区首先开始试点。

  (五)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1. 风景名胜区

  重现金中都、元大都、明清北京城逐渐形成的京郊风景名胜区。

  1) 西郊风景名胜区

  对颐和园已恢复的“耕织图”景区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基本建成圆明园遗址公园,完成部分遗址保护清理,加大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香山园内外进行环境整治,严格控制周边建设,拆除影响景观的杂建,修复部分古建筑群。

  2) 长城(北京段)风景保护区

  全面整治八达岭长城景区;完成怀柔区小城峪至撞道口段长城、响水湖长城的修缮和箭扣段长城的保护与利用,完成慕田峪长城旅游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完成延庆县境内残损严重的长城抢险修缮工程;完成密云县司马台长城抢险、古北口长城抢险两项工程;完成平谷区将军关长城二期修缮工程及四座楼长城、玻璃台长城、黄松峪长城修缮工程;全面激活其它交通要冲中的长城保护工程、整治周围环境,建立长城保护档案,签订长城保护协议,建立长城保护基金,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加大长城保护的宣传力度,实现长城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3) 帝王陵寝保护区

  包括位于天寿山麓的十三陵及房山云峰山(今九龙山)下的金陵遗址。在对建筑遗存进行保护整治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同时进行整治,对金陵遗址继续进行考古调查,填补“无可记达”的历史。

  4) 京东运河文化带

  在修复三教庙、通州北城垣遗址、吴仲祠,以及通惠河三闸平津闸等人文景观的同时全面整治周边环境,挖掘运河文化开放、创新的内涵,再现运河文化风采。

  5) 京西寺庙景区

  在完成石景山“三大寺”(慈善寺、法海寺、承恩寺)腾退,修复文物建筑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完成对戒台寺、潭柘寺的抢修,同时整治周边环境,消除隐患。

  2. 市域历史河湖水系

  1) 现存历史河湖水系

  古代水源河道:重点保护莲花河、长河、莲花池、玉渊潭和白浮泉遗址及其水源河道。

  古代漕运河道:重点保护通惠河、坝河、北运河、高碑店古漕运灌区和萧太后运粮河。

  古代防洪河道:重点保护永定河、南旱河和凉水河。

  水工建筑物:重点保护广济桥、卢沟桥、朝宗桥、琉璃河大桥、广源闸、八里桥、麦钟桥、金门闸、东不压桥遗址、庆丰闸、北海大桥、高梁桥等。

  2) 缺失历史河湖水系

  重点恢复鱼藻池和莲花池,并研究恢复金河、高水湖、养水湖等河湖的可能性。

  鱼藻池是北京最早成为都城的一个见证,也是金中都的一个历史遗迹,因此应按历史原貌恢复鱼藻池,拆除现状莲花池西南角的违章建筑,恢复为水面。

  3. 古典园林体系

  1) 颐和园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及北海、景山等皇家园林

  通过周边环境治理,恢复颐和园东门、治镜阁等皇家园林景观;通过市少年宫的迁出,恢复景山寿皇殿等皇家园林景观。

  2) 天、地、日、月坛等坛庙园林

  通过院内驻园单位的迁出,整治周边私搭乱建等措施,恢复天、地、日、月坛为代表的坛庙园林的原有文化风貌。

  3) 私家王府花园

  结合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搬迁园址内居民等措施,保护恢复如淳王府等历史文化名园及私家王府花园的原有风貌。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建立非文物建筑遗产评估系统,开展非文物建筑遗产普查。充分利用北京地区博物馆优势,加强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处  邮编: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