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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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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一五”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适用范围与规划期限
本规划适用于北京市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远景2010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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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处 邮编: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