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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一五”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系列专项规划为依据,处理好名城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加大旧城保护力度,着重保护旧城整体风貌、保存真实历史遗存。坚持保护原貌、有机更新、科学利用、融入时代的方式,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向世界展现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多元化风采。
(二) 基本原则
在继续坚持和执行 “十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施工作。
1) 整体与全方位保护的原则。重点实施旧城的整体保护,并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扩展到市域范围,扩展到历史人文资源与历史景观资源的全方位保护。
2) 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充分考虑和谐社会的空间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3) 保护与社会发展兼顾的原则。既要保护城市的历史空间环境,也要尽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寻求并鼓励适合旧城城市空间的支撑产业。
4) 政策保障的原则。积极探索、尽快完善旧城更新中的各项政策、法规、规范,多渠道筹措资金,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持久有序的轨道。
5) 多手段保护的原则。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肌体,提倡对不同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和相关项目采取多种手段实施保护。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6) 公众参与的原则。鼓励公众的参与,建立社区文化,提高公众管理历史文化遗产的能力和水平。
(三) 规划目标
“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是结合“人文奥运”计划,以北京旧城历史文化遗产为保护核心,以初步建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格局为目标,以五年作为规划实施周期,有针对性地选择旧城内最具历史、艺术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优先实施保护、整治计划,制定并完善相关保护措施和政策法规,最大程度的恢复并强化北京传统历史风貌,充分展现中国文化。
1) 在旧城历史格局的框架下,有计划地探索历史街区的保护实施,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区、未改造的传统地区、已改造的传统地区的保护与建设关系,并力求在完善旧城公共政策和管理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在寻求适宜的产业支持方面有所突破。
2) 在旧城的保护与更新过程中,按照北京市空间发展战略目标调整旧城的城市功能,同时积极完善城市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使居民能够在良好、适宜、健康的环境中生活。
3) 加强全市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改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和生存环境。积极发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城市特色,保持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活力和地位。
4) 加大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并通过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强北京的文化影响力和吸引力,使优秀文化在北京的城市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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