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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文化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强化首都功能定位,紧抓奥运发展机遇,通过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扶持优势企业,打造驰名品牌,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大力提升北京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发展目标
2.“十一五”期间,通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能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规划期内,预计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
(三)重点工作
3.“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着力做好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人才发挥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调整产业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建设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四是整合优质资源,培育拥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五是提升城市形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六是精心运筹谋划,做好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为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等开辟新的空间;七是增强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体系;八是推进科技应用,促进高科技同文化内容的融合,提高文化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九是完善产业链,加强社会相关行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配套支撑;十是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建设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营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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