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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政策措施
一、加強領導協調
物流體系的構建是一項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的系統工程,要充分發揮政府物流業主管部門的作用,加強部門之間、地方與中央之間、市與區縣之間的協調配合,通過制度創新,加強對現代物流業的統籌管理。
二、完善適應物流業發展的土地政策體系
物流設施是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性設施,對符合北京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主要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公益性質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保稅物流中心、貨運樞紐場站、口岸設施等重要的物流設施項目,及利用舊倉庫、舊廠房改造為物流項目的,主輔分離改制的物流企業使用原主體企業的行政劃撥土地,優先安排土地供應指標。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制定和完善符合物流發展要求的土地政策體系。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物流業發展資金支持物流業的發展,重點扶持我市重點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重點物流企業發展。按照我市物流業發展規劃,加快形成“三環、五帶、多中心”的物流業發展格局,對納入規劃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重點資金支持;對具有示範效應、核心競爭力強的物流企業,在其信息化提升、新技術應用等方面予以適當支持。
四、開展重點物流企業的評選和培育
凡在我市註冊經營、依法納稅的物流企業,不分所有制和隸屬關係,均可申報我市重點物流企業。重點物流企業按照“企業申報、專家評估、政府決策”的方式確定,具體認定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進行。對入選的重點物流企業給予支持,力爭到“十一五”期末,培養出10家左右技術先進、競爭力強的大型骨幹物流企業。
五、加快行業協會等仲介組織建設
積極發揮仲介組織的作用,推進行業協會組織按市場化原則組建的步伐,加快協會的職能轉換進程。進一步發揮其在企業與政府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增強其行業服務、行業自律以及維護行業合法權益的職能。通過推廣物流行業標準、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等工作,為政府管理、企業運作和行業發展提供服務。整頓和規範物流市場秩序,促進行業自律,優化物流業發展環境。
六、加快建設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臺
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和運營單位,並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扶持。該信息平臺功能包括公共物流信息發佈、會員服務、在線交易、數據交換、智慧配送、GPS貨物跟蹤、物流供應鏈管理等,為物流企業和社會提供各項服務。
七、完善通關模式,促進國際物流發展
鼓勵建立集海關監管、商品檢疫、地面服務一體化的貨物進出境快速處理機制。推行物流企業與口岸通關監管部門信息聯網,對出口貨物實施“提前報檢、提前報關、貨到放行”的通關新模式。海關、檢驗檢疫、稅務等管理部門要在有效監督的前提下簡化作業程序,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通關速度,提高我市物流的國際化程度。
八、鼓勵支持物流研究與人才培養
鼓勵物流企業、科研院所加強對物流基礎理論的研究。推動企業、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的協作,加大人才培養和培訓的力度,加快培養物流服務方案設計、物流管理、客戶管理、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人才。制訂人才激勵政策,引進國內外優秀物流專業人才,尤其是物流管理和物流工程技術方面的複合型人才和熟悉國際物流業務運作的高級人才,為物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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