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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电力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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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建立首都电力供应保障机制

  首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保证北京电力供应的重要性。这不仅包括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重要机关以及重要政治活动和国际交往期间的安全可靠用电,而且包括保证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保证电力的供需平衡。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作为国家授权独家经营的电网企业,履行保证首都安全可靠供电的职责。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完善电力建设协调领导的组织机构,建立市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确定保证首都电力供应、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策略。各区县政府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属地职责,协调本区域内电力供应和保障工作。

  本市将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参与电力市场建设,引入竞争和市场机制,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更好地保证首都的电力供应。

  (二)加强规划管理,确保建设用地

  本市将电力规划作为北京市基础规划之一,纳入北京市总体规划并定期滚动调整。在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北京电力规划的各项建设内容。

  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专项规划中,将规划电厂、变电站和架空线路走廊逐项落实,在全市万分之一比例图上编制全市电力控制方案,在两千分之一比例图上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橙线定线。在总体规划图中以橙色线划定电厂、架空线路和变电站的保护范围,进行控制并预留用地。橙线钉线成果经北京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作为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十一五”期间,电力企业将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市场方式获得更多的建设资金。本市将通过合理调整电价结构和水平,对电力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电网建设资金,支持电网建设。

  同时,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本市将加快推动电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建立有效的资金供给渠道,进一步扩大电网建设资金来源,更好地促进电网发展。

  (四)依法加强监管,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为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电力监管机构将制定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制定并监督检查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监督检查电力行业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情况、执行电价政策的情况;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电力监督执法

  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结合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订,研究制定本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保护电力设施的执法主体,建立保护电力设施的常态管理机制。

  (六)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节电节能

  对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以及高能耗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能耗产业发展;完善电价结构,扩大峰谷价差和可执行范围;引导用户节约、合理用电,形成有利于节电和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体制。

  (七)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节能、环保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推进节能、环保、高效的工艺、技术、设备,引导企业自觉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推动建设健康文明、节约能源的消费模式,营造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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